锚定“双目标” 打好“保卫战”
美丽太原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以美丽太原建设为统领,锚定空气质量‘退后十’和‘一泓清水入黄河’两大核心目标,全方位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多项关键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美丽太原建设迈出坚实步伐。”2月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宋力介绍了2025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
01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5年1月至12月,太原市市区优良天数282天,优良率为77.3%,优良天数比上一年同期增加34天。重污染天数4天,比上一年同期增加2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3,同比下降12.8%,实现“六年连降”。六项污染物浓度实现“四降两平”,五项达国家二级标准,各项指标创有监测以来最优水平。
城六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排序依次为:尖草坪区(不含上兰)、杏花岭区、晋源区、小店区(迎泽区、万柏林区因点位调整暂无数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由低到高(污染由轻至重)排序依次为:尖草坪区(不含上兰)、杏花岭区、晋源区、小店区(迎泽区、万柏林区因点位调整暂无数据)。
“三县一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为: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清徐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污染由轻到重)为: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清徐县。
三个开发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清徐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污染由轻到重)为:中北高新区、综改区、清徐经开区。
02
地表水环境质量不断向好
2025年,太原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100%,较2024年提高16.7%。其中,汾河水库出口为Ⅰ类,李八沟、迎泽桥、上兰为Ⅱ类,河底村、韩武村为Ⅲ类。全市10个国、省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8个,优良率80%,与2024年持平。
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呈好转趋势,2023年至2025年,我市城市水质指数(CWQI)分别为4.9040、4.7910、4.7596,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
03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2025年,全市46个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完成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安全利用率达100%,43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完成技术评审备案,用地安全利用扎实有效。14个污染地块完成治理修复并通过省厅效果评估,42个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完成率100%,污染地块监管全面强化。
2025年新增的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4家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部完成,从源头遏制新增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先行先试,建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联合多部门划定防治重点区,构建起土壤—地下水协同治理的生态安全屏障。
04
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2025年,太原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服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全面贯彻“执法+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年共组织开展24项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将459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行差异化监管;开展“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22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对企业干扰。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抽查企业1085家(次),推动整改涉气问题780余个;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线上预警+线下核查”模式,累计预警139次。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运用无人机、在线监测等技术精准溯源,推动105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改。
在土壤与固废领域,查处非法倾倒案件20起,行政拘留6人;排查119家矿山企业及14座尾矿库,完成4座尾矿库整治。全年核查在线监测异常线索61条,立案处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10起;落实包容审慎执法,办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13起。
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完成773件群众信访案件现场核查;全年办结群众举报1373件,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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