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维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中受试者权益,推进监管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受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委托,我中心负责组织《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2020年修订版)》修订工作。现已形成《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3月5日前将反馈意见表反馈至邮箱jiangyan@cmde.org.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需临床试验审批医疗器械目录反馈意见”。
附件:1.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下载)
2.反馈意见表(模板)(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6年2月3日
征求意见:附件1
![]()
现有执行需临床试验审批目录:
![]()
一、需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器械(国家局批准)
审批流程(临床+注册)
1. 临床前研究:完成非临床(安评/毒理/性能)、产品技术要求、自检/第三方检验
2. 提交临床试验审批(NMPA器审中心)
◦ 线上提交(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
◦ 受理→60个工作日技术审评(补正1年内完成,补后40个工作日)
◦ 获批→发临床试验批件;逾期未通知=同意
3. 开展临床试验:三甲医院+伦理+机构备案,完成后出报告
4. 产品注册(NMPA):提交全套注册资料→审评+体系核查→发注册证
![]()
二、不需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器械(直接临床/豁免)
审批流程(无国家局临床批件)
1. 临床前研究:同前(风险分析、技术要求、检验)
2. 临床路径二选一
◦ 路径A(直接临床):伦理审查+机构备案→开展临床→出报告
◦ 路径B(豁免临床):凭同品种数据/非临床数据,免做临床
3. 产品注册(NMPA):提交注册资料→审评+体系核查→发注册证
![]()
《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2026年修订版)》修订征求意见稿与现行2020目录相比,征求意见稿的原则未发生变化,适用产品类别由6个增加至9个,并对部分产品的产品描述进行了修订。
在现行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前沿科技:植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植入式心房分流设备和中枢神经损伤修复器械3个类别。
1、植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的产品描述为“通常由植入式电极、植入式信号采集器、解码软件/解码设备、外控设备等组成,用于中枢神经受损患者的运动功能重建与代偿,或者视听觉功能重建与增强”。
2、植入式心房分流设备的产品描述为“由镍钛合金丝编织而成的无铆钉双盘状内扣结构。通过股静脉路径植入于心脏房间隔处,通过分流孔实现心房血液分流减压,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心力衰竭的房间隔造口维持治疗”。
3、中枢神经损伤修复器械的产品描述为“一般主要成分为胶原蛋白等,为中枢神经损伤提供修复通道和环境”。
将植入式脑机接口、植入式心房分流设备和中枢神经损伤修复器械新增纳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其上市路径变为 “临床试验审批 + 临床试验 + 注册审批” 的最长、最严格路径。对比未被列入目录的产品,企业完成伦理审查后即可备案开展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省去了这1-2年的前置审批时间。
这一监管举措虽然短期降低了产品上市速度,但长期看,是为了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这些有望带来革命性治疗的尖端产品能够安全有效的服务患者。需要有实力的企业周期性投入研发拿证,对于短期炒作投机甚至卖授权和总代理行为要保持警惕。
![]()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