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记者从郑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已经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制定背景】
为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郑州市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实施方案》,起草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通告》。
【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包括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关于燃放时间的相关规定;第二部分:关于燃放区域的相关规定;第三部分: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种类的相关规定;第四部分: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规定;第五部分:关于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第六部分:关于《通告》适用区域的规定;第七部分:关于《通告》施行日期等规定。
【政策问答】
1.关于燃放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燃放时间为:
2026年2月16日(除夕)早7时至2月17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2月17日(正月初一)早7时至23时;
3月3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关于燃放区域是怎样规定的?
在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行政区域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四环路(不含四环路)以外的管理区域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郑州市区四环路(含四环路)以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市区四环路以外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场所及其周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2)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3)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4)宾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5)严禁在零售点周边试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属地主体单位设置明显的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旅游景区、社会团体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符合审批条件的,经公安部门许可后,方可燃放,未经许可的个人和单位不得违规燃放。
3.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是怎样规定的?
(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的A级、B级等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
(2)双响炮、摔炮、湘30等超药量、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3)不定向火箭等燃放时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
(4)“三无”产品;
(5)其他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4.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规定
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书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2)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3)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4)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5)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乘坐地铁、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5.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关于《通告》适用区域的规定?
县(市)、上街区政府决定本区域的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7、关于《通告》施行日期的规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同时暂停施行,本通告规定的燃放时间结束后立即恢复施行。
来源 | 郑州日报
主编 | 彭丹 编辑 | 蒋黎明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