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始末:从田间冲突到国家赔偿
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宏大叙事中,每一宗具体案件的处理都如一块拼图,映照着正义实现的复杂历程。河南信阳光山县七旬农妇懈成凤的故事,便是这样一块值得深思的拼图。
时间回溯至2014年。彼时,懈成凤耕种的农田面临建设项目占用。为了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她与儿子一道,对街道办工作人员清理地表附着物的施工进行了阻拦。冲突中,情绪激动的懈成凤刺伤了一位工作人员。然而,这起冲突在当时并未立即导致懈成凤被追究刑事责任。
历史的转折点在八年后到来。2022年,懈成凤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司法机关追诉。2023年10月26日,光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懈成凤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当年一同参与阻拦施工的儿子吕兵,被免于逮捕和起诉。
案件并未就此尘埃落定。懈成凤选择了上诉。2024年12月19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光山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重审程序启动后,光山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2月31日向法院提交撤回起诉申请,理由是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同日,光山县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2025年1月13日,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对懈成凤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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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2年9月17日被羁押,至2024年2月6日,这位古稀之年的农妇在信阳市看守所度过了507个日夜。重获自由后,懈成凤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向光山县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索赔总额75万余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用,并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5年6月,光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持了人身自由赔偿金24万余元,但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懈成凤不服,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2025年9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新的国家赔偿决定,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提高至6万元,连同人身自由赔偿金24万余元,总计支持30余万元赔偿。2025年2月3日,这笔凝聚着法律裁定的国家赔偿金,最终汇入了懈成凤的账户。
二、深度解析:时间褶皱中的正义回响
这起案件,因其跨越八年的时间跨度与最终的国家赔偿结局,引发了人们对法治进程中若干核心命题的思考。
首先,是“追诉时效”与“正义时效”的张力。我国刑法设定追诉时效制度,旨在平衡惩治犯罪与维护社会关系稳定。懈成凤案中,2014年的冲突行为在八年后被启动追诉程序,其法律依据固然可寻,但如此漫长的“蛰伏期”,难免让公众产生疑问:为何时隔多年才予追究?这背后是否涉及证据收集的难度、案件性质的再评估,或是其他复杂因素?司法机关最终以“证据不足”撤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似乎从侧面印证了时隔久远给案件事实查清带来的客观困难。这提醒我们,刑事追诉不仅需要合法性,也需兼顾必要性与合理性,特别是在时过境迁、证据可能湮灭的情况下,启动程序更需慎之又慎。
其次,是“寻衅滋事罪”的边界与适用。该罪名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其构成要件中的“随意”、“任意”等表述具有一定概括性,在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情节严格把握。在涉及土地权益纠纷等特定背景的冲突中,如何准确区分普通纠纷、过激维权行为与寻衅滋事犯罪,是对司法者专业能力与司法智慧的考验。本案中,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检察机关最终以同样理由撤诉,体现了对定罪证据标准的严格把握,反映了司法机关在具体案件中对法律适用审慎负责的态度。
再次,是国家赔偿制度的“纠错”与“抚慰”功能。507天的羁押,对于一位七旬老人而言,意味着身心的巨大煎熬。国家赔偿决定的作出,特别是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精神损害抚慰金从3万元提升至6万元,不仅是对懈成凤个人合法权益的弥补,更是国家法律对公权力运行可能造成损害的正式回应与责任承担。它清晰宣告:即便在司法过程中出现曲折,最终的法律制度有能力也有决心对受损的公民权利予以救济。这30余万元,数字背后是法律对公民个体尊严的承认,是国家对“有错必纠”法治原则的践行。
三、法治进程:在曲折中彰显韧性
纵观懈成凤案全程,我们可以观察到中国法治运行的一个微观缩影。这个过程确有波折:从冲突发生,到多年后追诉,再到一审定罪,继而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检察机关撤诉,最终启动国家赔偿。然而,恰恰是这些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具有内在纠错能力的系统。
一审判决并非终点,上诉机制提供了复审机会;二审法院未简单维持或改判,而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体现了对案件质量的严格要求;检察机关在重审中主动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展现了客观公正的司法立场;国家赔偿程序的顺利启动与裁决,更是公民权利救济渠道畅通的证明。每一步,无论其结果如何,都是在既有法律程序框架内的运作,最终指向了一个更符合事实与法律的处理结果。
这起案件也凸显了法治宣传与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如何在土地征收、项目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法律政策的宣讲、沟通与解释,完善矛盾纠纷的预防与化解机制,尽可能避免普通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是值得深思的课题。同时,它也提示公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四、结语:向阳而生的法治信念
懈成凤的故事,随着国家赔偿金的到位,画上了一个阶段性的句点。它或许不是皆大欢喜的起点,也并非毫无瑕疵的过程,但其结局,终究回归到了法律的轨道与权利的救济上。这30余万元赔偿,赔偿的不仅是507天的自由,也在一定程度上抚平了岁月的伤痕,更重要的,它捍卫了“权利受损,依法有偿”的法治信念。
法治的阳光,未必总能毫无阴霾地普照每一个角落,但其温暖,正在于它拥有驱散迷雾、修正偏差的内在力量。每一起得到依法纠正的案件,每一次国家赔偿的兑现,都是这种力量的体现,都在夯实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任基石。它告诉我们,法治建设之路纵有崎岖,但方向始终向前;权利保障之网或有疏漏,但修补从未停止。
从这个意义上说,懈成凤案不仅是个体的维权记录,也是中国法治不断自我完善、权利保障日益坚实的一个注脚。它给予我们的启示在于:相信法律,遵循程序,坚守权利,法治的进步正是在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矫正一个个微小偏差中,得以累积和实现。而这,正是迈向更高水平法治社会最坚实、最持久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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