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巍,王敬涵,张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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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柏巍 通讯员 王敬涵 张铭
数九寒天,冰天雪地。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法官姜珍林正在电脑前写判决书,一连串微信提示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姜法官,我家修好了,感谢您让我们一家能过个‘安心年’。”3张维修照片和1张物业费缴纳截图接连从微信对话框里弹出,姜珍林嘴角轻轻上扬,思绪回到了那场剑拔弩张的庭审。
2025年8月,某物业公司将业主毕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2021年以来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共计5.1万余元。
“我不是恶意欠费!从2021年开始,负一楼阳光板顶盖一下雨就漏水,我找你们多少次,不是‘再等等’,就是不搭理!五年了,我自己搭进去的钱还没跟你们算呢,凭啥要我交物业费?”
“漏水问题成因复杂,启动维修基金需要流程……”
物业公司试图解释,却被毕先生厉声打断:“流程?那2025年7月负一层地漏返水怎么说?污水直接倒灌进卧室,地板鼓包、衣柜发霉,我打了十多个电话让你们来看看,就换来一句‘需要请示领导’。我申请损失鉴定,不给我维修好房子,物业费你们想都别想!”
首次开庭不欢而散。
姜珍林心里清楚,若简单判决业主付费,矛盾只会越积越深;若启动损失鉴定,高昂费用和漫长周期对双方都是“二次伤害”,她决定到现场找到矛盾的症结。
姜珍林首先走访了住建部门,详细了解维修基金申请的具体流程和物业服务的法定职责边界,把政策规定摸清楚。随后,她来到了毕先生的家,用手机详细记录了受潮开裂的楼梯扶手、发黑鼓包的地板和被污水浸泡过的斑驳墙面。
带着实地走访的“一手信息”,姜珍林再次找到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张刚。“不是我们不想修,小区物业收费率不到60%,人工成本都顶不住了,确实力不从心。”
“服务是物业的根,一次及时的维修,比十张催费单都管用。”
一周后,姜珍林将双方请到了法院的调解室,这里没有法庭的严肃和冰冷,只有一张圆桌和几杯热茶。
“今天咱们不打官司,就来解决问题。”姜珍林拿出走访时绘制的现场图,逐条分析漏水原因,“阳光板顶盖漏水可以走应急维修程序,地漏返水咱们先让工程部上门定方案——损失鉴定要花几万元、等三个月时间,不如把这笔钱真正花在刀刃上……”
姜珍林的话触动了张刚:“我明天就派工程部上门,三天内给出详细维修方案。”
随即,毕先生也表态:“只要能把房子修好,该交的物业费我一分不会少。”
姜珍林接过话茬:“这就对了,业主需要一个安稳的家,物业需要物业费维持运转,只有相互支持、相互理解,才能实现双赢。”
最终,在姜珍林的见证下,双方签下了调解协议:物业公司撤回起诉,10日内启动房屋维修;毕先生在维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欠物业费。
如今,毕先生家再没了漏水的烦恼,物业公司也强化了服务管理。一场拉锯了五年的物业纠纷,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用司法温度融化了矛盾的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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