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近日,山东省审计厅出台《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形成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办法》共五章十二条,涵盖总则、目标任务、指导监督内容、职责分工及附则,从促进科学规范提升、增强整体监督效能、推进协调有序发展三个层面,明确了内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并系统规范了具体内容与职责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提出,要紧扣“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总要求,准确把握内审职能定位。坚持精准指导、分类施策原则,将内审指导监督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其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办法》要求,聚焦内部审计业务转型、制度建设、技术运用、质量控制及队伍建设等重点,进一步细化指导内容;同时,通过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内审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强调,要探索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融入国家审计全局,在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成果运用、审计整改等各环节同步谋划推进。同时,明确内审工作指导监督职能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各相关业务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和项目实施,负责对口行业、系统单位的内审指导监督工作。
来源:中国审计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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