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许安港律师,专注刑事案件办理多年!
上周接待了一位当事人,一进门就满肚子委屈:“许律师,我被认识五年的朋友骗了 20 万,他虚构项目、拿假文件忽悠我,现在失联了,可派出所就是不给立诈骗罪,让我去法院起诉,这到底是为啥?”
其实这种情况在实务中太常见了 —— 很多人觉得 “对方骗了我钱,就该定诈骗罪”,可偏偏立案比登天还难。今天就结合这个真实案例,跟大家把诈骗罪立案的核心难点讲透,过程没有捷径,证据收集更是要实打实,帮你避开 “立不了案” 的坑!
案例还原:20 万 “投资款” 打水漂,立案却遇阻(真实细节补充)
当事人的朋友去年年底找到他,说自己在做 “政府扶持的农业项目”,投入 20 万三个月就能返 30 万,还拿出了一堆看起来像模像样的 “合作协议”“审批文件”—— 后来才知道,这些文件都是他 PS 的,公章都是伪造的。当事人想着认识五年,对方平时挺靠谱,就分两次转了 20 万过去(一次 15 万、一次 5 万,都是银行转账,备注 “投资款”)。
可刚过一个月,对方就变了 —— 之前每天主动发项目 “现场照片”(后来证实是网上扒的),后来变得敷衍推诿,问起具体项目地址、合作方联系人,要么含糊其辞说 “涉密”,要么找借口说 “正在协调”。又过了半个月,对方直接失联,微信不回、电话停机,之前承诺的 “三个月返现” 更是石沉大海。
当事人又气又急,带着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对方给的 “假文件” 跑了三趟派出所。第一次去,民警看了材料说 “证据不足,没法认定诈骗”;第二次补充了聊天记录里对方虚构项目的片段,民警还是说 “这更像民事借贷纠纷,对方没明确说不还,只是现在失联了,可能是资金链断了,你去法院起诉要回钱更合适”;第三次当事人情绪激动,跟民警争执起来,结果还是没立案,只拿到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 “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他明明就是骗我!拿假项目忽悠我投钱,现在跑了,怎么就成民事纠纷了?” 当事人实在想不通。
许律师解读:诈骗罪立案难,核心卡在 “非法占有目的”!(真实司法逻辑)
很多人不知道,诈骗罪的构成看似简单 —— 只要满足 “虚构事实 / 隐瞒真相、让你陷入错误认知、你基于错误认知转钱” 这三点就行,但实践中立案的关键,根本不在这三点,而在一个 “玄学” 的核心:对方是否具有 “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就是派出所不给当事人立案的原因:哪怕对方虚构了项目、拿了假文件,只要他没明确说 “我不还你钱”,甚至哪怕失联了,民警也很难直接认定他 “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毕竟实务中确实有 “项目失败无力还款”“一时周转不开躲起来” 的情况,民警不能仅凭 “虚构事实 + 失联” 就定诈骗 —— 这是对案件的严谨,也是怕错案追责。
就像这个案例里,要是对方被找到后嘴硬说:“我真的想还啊!项目本来能成,结果合作方跑了,我现在欠了一屁股债,只能躲起来,不是故意骗他的”,那么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民警确实很难认定这是诈骗罪 —— 大概率会按 “民间借贷纠纷” 处理,让当事人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回钱。
⚠️ 划重点:想立诈骗罪,必须拿 “实锤证据” 证明 “非法占有目的”!(真实证据收集难点)
不是靠嘴说 “他骗我” 就行,得有客观证据证明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这才是立案的关键。但证据收集往往不顺利,结合案例说几个真实难点和解决办法:
- 证明对方借钱 / 要钱时就没还款能力
- 真实难点:个人查不了他人征信,执行记录也需要法院出具调查令才能查;
- 实操办法: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对方当时的征信报告(若有大量逾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执行记录(有多起未履行的债务纠纷),或者找到对方当时的工作证明、银行流水,证明他当时身无分文,根本没有启动项目的资金(比如他当时月收入 3000 元,却承诺 20 万投资三个月返 30 万,明显不符合常理);
- 证明对方拿了钱没干 “说的事”
- 真实难点:对方的银行流水需要公安或法院调取,个人根本拿不到;
- 实操办法:报案时向公安申请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重点看钱的去向 —— 案例中当事人的钱被对方收到后,当天就转了 15 万到某赌博平台(有平台充值记录),剩下 5 万用于买奢侈品、请客吃饭(有消费凭证),完全没有用于任何 “农业项目” 相关的开支,这就直接说明对方根本没有 “履约还款” 的意愿;
- 证明对方收到钱后有 “逃匿行为”
- 真实难点:“失联” 和 “逃匿” 的界限难界定,对方可能辩称 “只是换了手机号,没躲着”;
- 实操办法:收集对方收到钱后立刻更换手机号、搬离原住所(找房东或物业取证)、注销社交账号、拉黑所有联系人的证据,甚至找到对方跟别人的聊天记录(比如案例中当事人找到共同朋友,拿到对方失联前说 “这傻子真好骗,20 万到手就能潇洒一阵子,以后不联系他了” 的记录),这些都能证明对方是 “故意逃匿”,而非 “暂时失联”。
许律师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真实办案流程)
这位当事人后来按我的指导,走了以下步骤,才最终立案:
- 委托我作为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到对方在骗钱时,已有 3 起未履行的债务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当时无还款能力);
- 我陪同当事人再次到派出所报案,提交《调查令》调取的证据,同时申请公安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 —— 公安受理后,通过刑侦手段调取到流水,证实钱被用于赌博和挥霍;
- 找到对方的共同朋友,固定了对方炫耀 “骗到钱” 的聊天记录(朋友一开始不愿作证,后来经过沟通,同意出庭作证);
- 我帮当事人整理了完整的《刑事报案材料》,包括证据清单、律师意见、案件事实梳理,明确指出 “对方虚构项目、无还款能力、挥霍资金、故意逃匿,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
前后折腾了两个多月,补充了三次证据,派出所才终于受理案件,目前已立案侦查。
最后提醒:(真实办案感悟)
诈骗罪立案难,难就难在 “非法占有目的” 的认定 —— 这是主观心理状态,必须靠客观证据来印证,不能凭感觉、凭情绪。
遇到类似情况,别光靠情绪激动跟民警争执,也别轻易放弃立案: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通过法律手段调取关键证据,再整理完整的报案材料,才能提高立案成功率。
如果你们正面临类似的情况,被人骗了钱却立不了诈骗罪,不知道怎么申请调查令、怎么调取证据、怎么写报案材料,都可以随时找我 —— 我会免费为你解答疑问,帮你梳理证据链,制定报案策略,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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