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香港高等法院最新披露,我第一反应是整个恒大事件的司法链条,终于进入“执行到位”的阶段了。2 月 3 日香港高等法院正式驳回许家印及其关联公司就“资产接管人任命”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同时要求其在 2 月 20 日 16 时前支付约 120 万港元诉讼费用,逾期未付将失去在相关合并诉讼中提出抗辩的资格。这个节点太关键,相当于法院给出了“最后期限”信号。
![]()
我跟踪这类跨境债务事件有一阵子了,从程序角度高院这次明显是在加快恒大债务清算的进度。许家印原本提出了三项上诉理由想推翻接管令,但法官逐条审查后认为理由都“无合理可争辩性”。换句话说,连让你辩的空间都没有,说明接管人的任命彻底稳了。资金回收、债权处置才有法理基础。
我翻了下公开判词,里面对未支付诉讼费的两项辩解写得很明确一是说资金被冻结暂时无法支付,二是认为费用数额存争议。法庭没有采纳任何一项。高院直接限期支付诉讼费这一动作,本质上就是“强制程序启动前的最后催缴”,若不遵令,法院会默认你自动放弃抗辩权。这对恒大及相关主体都算是重大约束。
![]()
从司法逻辑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追查费用”,而是要建立跨境清算案件的标准化路径。香港的程序设计核心在两点程序正义+责任追溯。先确保接管人合法有效,再倒推责任主体。这种做法在我看过的几起境外债务重组案例里都出现过,目的是防止拖延、保持判决连贯。
真要拖到 2 月 20 日不付,后果会很直接——恒大团队将被剔除在主要诉讼程序外。那意味着接下来香港法院可能会按既有证据集独立推进,恒大集团内部资金与境外资产的司法接管速度会明显加快。若结合内地与香港互认机制,这一步风险传导就不止在香港市场,会对债权人整体预期产生提振作用。
![]()
我个人觉得,这次判决其实是在给整个跨境债务市场立规矩,告诉所有企业如果参与境外融资,就得遵守他地司法秩序。对于内地企业、甚至未来潜在的地产债务重组来说,这都是重要参照。至少债权方终于看到,“不论地理管辖,责任都会落实”。
从市场角度再这种司法明确信号,对债务治理和监管环境其实是正反馈。债权人看到程序公正、规则透明,自然会降低不确定性预期;而债务企业则被逼进入“依法自救”通道。未来出现类似涉及境外资产的案件,香港该判例的引用率很可能会提高,我研判这会成为 2026 年度跨境司法的关键样本。
![]()
我这几天还在整理恒大系列债务的司法时间线,准备在我的手写笔记里再对比下其他地产海外债务重组节奏,看有没有相似节点。你怎么看这次高院的判决?觉得恒大后续是否会就费用问题再求缓期?
![]()
本文法律进展数据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26 年 2 月 4 日报道及香港高等法院公开判词。
本文是我个人根据公开司法资料做的分析,不构成任何投资或法律建议。市场风险常在,相关判决尚有后续程序更新,请持续关注官方信息。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