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刷到法国的两条法律新闻,真把我看懵了。一边是把强奸案的举证责任倒置,让被告自己证清白;一边又全票废除夫妻性义务,直接给婚内生活“松绑”。
这套组合拳打下来,看似矛盾,其实刀刀都在切中人性的软肋。今天咱就剥开法律的晦涩外壳,聊聊这背后的荒唐与无奈,尤其是那个让无数人后背发凉的问题:同居男女要是互告强奸,到底咋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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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举证变天:以后办事得先录音?
先看第一刀,砍向了强奸案的定罪逻辑。
以前在法国,检察官想给一个人定强奸罪,必须得掏出实锤,证明嫌疑人用了暴力、胁迫或者突然袭击,违背了受害人意愿。这逻辑很硬,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全球通识。
但新规一出,天平歪了。现在的逻辑变成了:嫌疑人必须拿出明确证据,证明对方当时是心甘情愿说“Yes”的。
这事儿细思极恐。成年人的床笫之欢,多发于私密空间,除了某些特殊癖好者,谁会随身带着录音笔或者拿出一份《知情同意书》让对方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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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这波操作,直接把无数人推向了“自证陷阱”。只要拿不出对方“同意”的铁证,你在法律面前就是裸奔。这哪是保护受害者,简直是逼着所有人在亲密关系里都要像防贼一样防着枕边人。
69岁老太拒同房被罚,逼出法律大修
再看第二刀,彻底斩断了婚姻里的“隐形枷锁”。
2026年起,法国民法典第215条被修正,明确夫妻共同生活不包括性生活。这事儿还得从一位69岁的老太太说起,咱们暂且叫她HM女士。
几年前,HM女士因为长期拒绝和丈夫发生关系,被法国法院判定为“婚姻过错方”,不仅离了婚,还得赔给前夫一大笔离婚损害赔偿金。法院的逻辑简单粗暴:结婚了就有义务同房,你拒绝履行义务,就是你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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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是个狠人,直接把官司打到了欧洲人权法院。结果这一告,法国输了个底掉。欧洲人权法院裁定:把“拒绝性生活”当成过错,严重侵犯了老太太的身体自主权。
为了不再丢人现眼,法国这次干脆一刀切:废除夫妻性义务。还在第242条里加了“补丁”,明确写着“拒绝同房不再构成离婚过错”。
这下好了,婚姻彻底变成了“纯纯的感情交流”,身体支配权完全回归个人。看着是进步,但对于本来就低到尘埃里的法国结婚率(3.7‰)来说,无疑又是当头一棒。
同居男女互告的“囚徒困境”
这就引出了那个最魔幻的场景。现在法国年轻人不爱结婚,既然婚姻里的性义务没了,强奸案还要自证清白,那同居情侣闹掰了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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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补一下:一对同居男女吵架分手,女方反手告男方强奸,男方气不过也告女方强奸(法国法律承认男性受害者)。
这时候,俩人都拿不出对方当时说“同意”的录音或签字。按新规逻辑,俩人都有嫌疑;按旧理,俩人都没证据。
这不就成了死局?
其实,这里有个法律兜底机制叫“疑罪从无”。如果双方都无法自证清白,又没有第三方证据证明暴力存在,大概率是两个案子都因“证据不足”而撤销。但这过程里的折腾、名誉的损毁、警局的问话,足够让任何一段亲密关系变成一场噩梦。
法国这两条新规,本质上是想把“性同意”的颗粒度切得无限细,细到连夫妻之间都得明算账。出发点是尊重人权,但落到充满烟火气的生活里,怎么看都透着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冷酷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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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想当卫道士,可别忘了,人性这东西,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的。
信息来源:
法国国民议会全票通过 废除所谓“夫妻性义务”-----观察者网
欧洲人权法院判决书(Affaire H.M. c. FRANCE)-----ECHR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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