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盗
她第一时间发微信联系闺蜜
殊不知
手机那头安慰她的闺蜜
正是两次潜入她家行窃的窃贼
近日
湖南岳阳湘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接到辖区居民黄某报警称
其家中保险柜中数十万元现金
及一只黄金手镯被盗
接警后
民警迅速开展侦查
通过科技侦查手段
并围绕受害人社会关系
展开细致摸排
民警锁定受害人的闺蜜彭某
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5年12月17日
民警赶赴广东省珠海市将彭某抓获
经讯问
彭某对其实施盗窃
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在其经营的店铺内
追回赃款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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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彭某交代
因为知道闺蜜黄某家中保险柜
存放有大量现金
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利用闺蜜身份窥知其房门密码
还套话得知保险柜钥匙存放处
2025年9月底
彭某趁黄某家人外出之际
潜入其家中
盗走卧室保险柜内
存放的黄金手镯及部分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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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到甜头后
彭某再次下手
12月上旬
彭某为支走黄某
以委托黄某帮忙运送物品为由
掌握黄某外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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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
彭某已悄悄从珠海赶到湘阴
再次进入黄某家中实施盗窃
盗走现金数十万元
为躲避侦查
其在盗窃后进行伪装离开现场
作案期间她还通过微信向黄某发送
显示本人在澳门的照片
制造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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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彭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逮捕
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此案是典型的“熟人作案”
利用信任实施犯罪
防范此类风险尤其重要:
强化物理防范:检查并加固门窗锁具。离家或夜间休息时,务必反锁门窗。
妥善保管财物: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应分散置于隐蔽处或存入银行保险箱。
警惕信息泄露:切勿向他人透露家庭详细情况、生活规律、大额财物存放信息等。即使是亲友,对过度打探财产细节的行为也应保持警惕。
正确处理案发:一旦发现被盗,第一时间报警(110),并尽可能保护现场,不要随意翻动。
来源:广州日报综合湖南公安、岳阳公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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