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厂一个螺母卖十块,法庭上却死活拧不进枪管
审判长亲自试了。从证物袋里拿出的那个亮银色螺母,在法庭的灯光下有点晃眼。他对着那把作为样品的枪,尝试拧上去。拧了拧,没动。
换个角度再试,还是不行。
最后,这个被鉴定为“AR-15步枪枪管螺母”、被视为枪支关键散件的小零件,安静地躺在桌上,没能和它的“本体”结合。
这幕发生在广东珠海金湾区法院的庭审现场。台下站着的是马晓强,江苏南通一家五金厂的老板。他身后,是他经营了二十多年的家庭作坊,和一夜白头的父亲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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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从一批“铁头子”说起。
2019年,常州的玩具商找来,要定制一批用在玩具水弹枪上的螺母。马晓强接了单,按图加工,一个卖十块钱,利润也就一两块。后来这螺母也挂在1688上卖,有客户来问,他都确认是“玩具配件”。
他觉得自己做的就是最普通的五金生意,和村里其他厂子没什么两样。
转变在2022年6月一个清晨到来。珠海警方跨省而来,从厂里带走了1977个这样的螺母。经鉴定,其中1746个被认定为枪支散件。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这批螺母被折算成七十多支“枪”,一下子把案件性质推到了“情节严重”。检察院最初的量刑建议是十年以上。
马晓强和父亲都懵了。
他们想起来,因为南通是全国乃至全球最大的枪用瞄准镜生产基地,当地派出所确实组织开过会,下发过AR-15的零件图谱,提醒不得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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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马建觉得委屈,那份图谱密密麻麻,有些零件状态甚至标着“不确定”,他们这些小厂主,看得云里雾里。他反问:“我们只是做小零件的,怎么会想到会碰上枪?”
案件的核心,卡在“专用性”三个字上。警方鉴定认为,该螺母与制式步枪零件“结构、尺寸基本一致,能实现互换”。
但马晓强一方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做的鉴定,结论截然相反:这只是一个通用的“金属紧固构件”,属于枪械的辅助配件,并非核心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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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直接的矛盾,就是法庭上那个拧不上去的事实。警方后续的侦查实验也承认,螺母因未抛光、有毛刺,安装不顺利,击发会卡壳,但调整后可以击发。辩护方的疑问是:一个需要费力调整才能勉强使用的零件,它的“专用性”究竟有多强?
法律界对此类问题已有新的思考。
最高法院相关答疑指出,审理涉枪案件,特别是致伤力较低的,不能“唯数量论”。
必须综合考量外观、用途、价格、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以及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有律师结合类似案例分析,刑事定罪需要“实质审查”,不能仅因为一个零件达到某种技术标准或图纸参数,就机械地认定为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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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最终判了四年,远低于检方建议刑期。判决书也提到,马晓强只生产一种零件,在公开平台销售,没有证据证明他明知对方用于制造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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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是一种折中。但马晓强不服,当庭就上诉了。眼下快过年了,二审时间还没确定。马建的老伴总是哭,眼睛坏了,牙掉了也舍不得去补,想省下钱为儿子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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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总问爸爸去哪了,老人只好骗她:“爸爸去很远的国家赚钱了,那里没信号。”
厂子几乎停了,设备卖了大半,还欠下三百多万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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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拧不上去的螺母,改变了一切。它摆在那里,像一个冰冷的注脚,考验着法律条文在面对现实复杂性时,如何衡量一份过于微薄的利润,与一个家庭命运之间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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