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协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对其作出了没收器械的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北京协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吴欣娟,是由北京协和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协和医院。(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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