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在北京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同步举办的“关于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水平的提案”办理协商会上,针对居民反映强烈的垃圾混装混运问题,相关部门提出将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要求,开展全链条溯源执法,追究“人车企”和产废单位责任,实施联合惩戒。
生活垃圾分类虽然推行多年,但在个别地方,依然停留在“嘴上喊得响、行动跟不上”的尴尬境地。“不分类不收运”,北京这一“硬举措”直击痛点难点,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垃圾分类作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核心环节,早已不是“选择题”,而是必须答好、答实的“必答题”。然而现实中,分类工作仍面临“前端细分类、后端一锅烩”的困境。混装混运现象屡禁不止,不仅直接寒了居民的心,更让垃圾分类面临沦为“形式主义”的风险。
究其根本,当前垃圾分类“口号热、行动冷”的核心症结,在于缺乏刚性闭环约束。分类与不分类一个样,规范收运与违规混运没区别——既未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也未让主动参与者感受真实价值,导致治理合力难以持续。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要破此局,必须牢牢抓住“分类收运”这一关键环节,建立以“不分类不收运”为代表的倒逼机制。只有形成前后衔接、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运行闭环,才能真正推动垃圾分类从“被动要求”转向“主动习惯”,实现治理效能的实质提升。
要完善配套机制,强化执法刚性。可以借鉴各地创新实践的经验,构建权责清晰、闭环联动的责任体系。例如,北京推行的全链条溯源执法模式,明确了居民、物业、清运企业、产废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通过建立从分类投放到终端处理的全程溯源监管系统,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珠海探索的“四级拒收”责任链同样具有参考价值——小区物业分类不到位拒收、清运企业混装混运拒收、中转站分拣不达标拒收、末端处理厂混装进场退货,通过明确具体拒收标准、操作流程和处置办法,使监管执法和分类收运各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这些探索共同指向一个清晰的治理路径,即通过制度刚性压实各方责任,以流程闭环约束具体行为,从而推动形成“不敢混、不能混、不想混”的行业常态与全民共识。
要凝聚全民共识,激活参与动能。垃圾分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全民参与的“大合唱”。要借鉴珠海的宣传经验,通过社区宣讲、短视频科普、线下互动、校园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居民从“随手扔”到“随手分”,从“嫌麻烦”到“新习惯”,让每一位居民都成为“不分类不收运”政策的支持者、践行者和监督者,共同推动分类行动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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