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企业破产信息网
爆料加微信 :kkwz0577 、WZSK1112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根据温州金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5 年9月29 日裁定受理浙江民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 年 12月 10 日指定瑞安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为浙江民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民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6年1月 30 日前,向浙江民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浙江民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民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 2026 年 2月5 日下午2时 30 分在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二楼标准庭1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有爆料扫码加小编微信
![]()
点击小程序,有什么想说的都可以发表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