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上海市46岁蒋女士“身后事”引发全网热议,也成为现行遗产管理人制度的鲜活普法案例。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及家庭结构变化,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的情况增多,不少人担忧:“未来会不会遇到同样的情况?”
今年上海两会上,遗产管理人制度中丧葬事宜处理的问题也成为市政协委员聚焦关注及建言的方向。委员认为:当前遗产管理人制度对丧葬事宜处理上明显不足,亟需完善。
记者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现场咨询活动上获悉,市民政局正在与人社、金融监管等多部门积极协商,共同研究建立相应协同机制,以助力破解这一难点。上海法院也将研究在无争议案件中,未来适当引入调解机制。
丧葬费用谁来付?如何付?
市民政局:正联合多部门研究建立协同机制
“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职责主要集中在遗产管理,而丧葬事宜不属于遗产管理,法律未明确民政应处理,导致民政不确定是否有权利和义务,缺乏明确法律和操作规范。”在市政协委员张玉霞看来,职责界定模糊是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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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张玉霞 记者 沈媛 摄
即便确定由民政负责承担,也缺乏费用标准。“到底是10万,20万?什么形式的丧葬,海葬还是墓葬?这些都没有相应标准。”张玉霞委员告诉记者。此外,现行规定并未明确丧葬费用从遗产扣除支出,还是从国库或管理人财政支出,尚不明确。
“还有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管是管理人支出,还是财政支出,都有时间滞后性。但身后事的处理,通常时效性特别强。”张玉霞说,蒋女士案例中正是如此。“假设由遗产管理人支出,需要先通过法院指定程序,法定审限一个月,丧礼一周内就得办,怎么办?”在张玉霞看来,应保障逝者尊严,满足基本丧葬需求。
“有没有可能建立与社保部门对接的丧葬补助费快速使用通道,加快审核速度,在丧葬补助费限额内快速支付?”在今天的现场咨询会上,张玉霞向市民政局进行咨询。
“市民政局已经将这项工作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事项之一。但因这一问题关系到丧葬补助金、费用标准及支取流程等,需要人社、金融监管等诸多部门支持协同。我们已经对此进行过专题研讨,也正在积极协商研究建立相应衔接机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丧葬事宜处理能否用“非诉”方式解决?
上海高院:研究适当引入调解机制
张玉霞同时建议,对于民政作为管理人是否有办理丧葬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虽然《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应由死者单位或临终地居村委担任丧事承办人而非遗产管理人,但因遗产收归国有的情况,应由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民政部门,从管理遗产范围中承担费用。
“同时还要明确费用标准。”张玉霞建议,丧礼费用可参考《本市公示市属殡仪馆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落葬形式及费用应倡导采用壁葬或海葬等绿色环保方式。
至于丧礼谁来办的问题,张玉霞建议制定顺位规则及争议处理途径。“近亲属先于其他亲属,亲属先于单位村、居村委,对多位亲属存在争议而无法办理,可诉讼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有没有可能在遗产管理人制度中探索更多运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摊头”,张玉霞提出建议。上海高院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未来或可研究在无争议案件中,适当引入调解机制。
“我们有想法”融媒工作室出品
记者 | 胡蝶飞 季张颖 谢钱钱 刘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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