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2026-02-02 11:32:55
1月2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深圳市建工集团西部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指出,2025年5月19日,由深圳市建工集团西部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工西部建设公司”)承建的云山海公馆(东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据公告,2025年7月21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南山招商云山海公馆(东区)施工总承包工程“5·19”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明确该单位存在问题如下: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反塔吊拆除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安排不持有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工人进行塔吊附着操作平台的拆卸作业;在涉事工人作业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对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12月23日向深圳建工西部建设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5〕300号)。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给予该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自该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执行。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 | 彭丹 编辑 | 杜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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