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电视台举办的以性爱为主题的“专家讲坛”结束之后,有位名叫“一夜风流”的网友通过主持人提问:“我是一个已婚的男性。现在,我在婚姻中已经找不到激情了。可是,没有激情我就没有创造力。为了得到创造力,我只有不断地去寻找婚外情、一夜情。请问某某教授,您对我这种做法有什么评价?”
网友“一夜风流”的问题其实相当具有代表性。它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对性的困惑,甚至有中学生也曾向我提问:“不追女孩我就没有学习动力,我该怎么办?”(该案例曾收录在我撰写的《中学生心理日记点评》一书中)困惑的根源可能与我们过分压抑个性的传统文化有关,也可能跟西方性解放思想的传播有关,跟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在中国社会(特别是知识分子中)广泛传播有关。
性学专家从伦理道德与社会稳定的角度不疼不痒地予以了解答。我对专家的这种解释并不满意。创造力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虽然不同的人,其创造力的大小不一样,但创造力在每个正常人身上都是存在的。而存在于我们自身的创造力是需要我们去唤醒的。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性的刺激是唤醒创造力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但又绝不是唯一的方式。大自然可以唤醒人的创造力,艺术可以唤醒人的创造力,与人交往互动可以唤醒创造力,在催眠状态下也可以唤醒创造力等等。
将一个人的创造力与性的满足划等号,这是对弗洛依德的力比多理论一知半解的结果。这种错误认识必然导致其对爱情与婚姻的认识走向死胡同。带着这样的错误认识走进婚姻,婚姻将变得多么沉重!这是可想而知的。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离它本来的面貌越来越远甚至与当初的形象大相径庭的话,这个东西一定非婚姻莫属!
我们有太多的文艺作品将爱情的神奇魅力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也有太多的文艺作品赋予爱情婚姻过多虚幻的情感。在这些美好而虚幻的爱情描写中,我们常常会误认为爱情婚姻就是我们的救命草,而忽视了真正的救命草其实是我们自己——是我们自己人格的提升与完善。在进入婚姻之前,我们必须是一个完整的个体,一个能为自己的生活完全负责的个体,一个不需要依赖于婚姻而生活的个体。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获得一个美满的婚姻。不具备这样的人格,无论嫁给谁(或者娶了谁)都不会幸福。而很多人对婚姻的认识常常本末倒置:他们以为只有获得美满的爱情与婚姻之后,他(她)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个体,才会有成熟的人格。正是对婚姻与个体关系的错误认识导致其婚姻生活越来越偏离它的本来面目,并最终陷入以婚外情弥补不满足的泥潭。
(节选自本人专著《情商高一点,幸福多一点——婚恋中的情商训练法则》序言篇,有略微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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