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光天化日之下,老板娘惨死于自家旅馆之内。案发前,嫌疑人没有住宿登记记录,案发后却又不知所踪。情杀还是仇杀?劫财还是劫色?
河南焦作温县的吴老板在县城开了一家私人旅馆,平常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儿,富足有余,邻里之间也都和睦相处。可是2010年3月的一天,当吴老板打开房门准备清理房间的时候,眼前的情景让他大吃一惊。
2010年3月3日下午六点半,焦作温县忠生旅馆的吴老板按照往常的习惯准备清理房间,但是当他打开204房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他看见他的妻子倒在血泊中,已经不省人事,等回过神来之后,吴某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赶到案发现场以后,眼前的悲惨场面,不禁让办案民警为之震撼。
死者位于宾馆204房间的门口处,仰卧在地面上,204房间的地面上有大片的血迹,现场勘查发现死者的身下有一把带血的水果刀的刀柄,同时在现场电视机柜的后侧发现了与这个刀柄相符的水果刀的刀刃,经过警方技术检验确定刀上的血迹为死者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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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现场尸检,死者喉部、颈部、身上都有刀伤,致命伤是颈部一刀致命,插到了她的脊椎部位,脊椎上的一个动脉血管破裂而导致死亡。
劫财还是仇杀,吴老板百思不得其解。
平时自己守法经营,没得罪过什么人,妻子怎么会被人残害于自家旅馆之内呢?
现场除了一把水果刀以外,没有留下什么明显的线索,那么凶手是谁?是谁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将妻子杀害了呢?
鉴于案情重大,温县公安局局长史广卿当即下达命令,封锁现场,并迅速成立了专案指挥部。据调查,当天下午旅馆的值班人员正好是被害者,但是在旅客登记处,警方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204房间的住宿登记信息,难道是熟人作案?还是另有隐情?
指挥部认为,在相关信息还没有汇总之前,只能从案发现场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查找侦破的重要线索。
经过勘查发现204房间的地面上有大片状的血迹,并且血迹分布的范围很广,说明死者在中心现场与案犯存在有较长时间的搏斗过程,或者说案犯在中心现场对死者伤后有较长时间的控制过程。既然有搏斗过程,那么,如果受害人发出什么求救的话,隔壁房间的旅客也许能够提供一些直接的线索。随即,专案组对案发时入住的相关旅客进行了访问。
当时205房间住有三个年轻人,警方通过访问,这三个年轻人反映当时电视机的声音响得比较大,没听到什么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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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这个吴老板,吴老板也说听到电视机声音响得比较大,里面有打斗的声音。然后吴老板去敲204房间的门,里面的人开一点缝说我们夫妻俩吵架你别管,吴老板就回去了。原来案发时,204房间声音特别大,旅馆老板吴某曾经敲开过房门,但是被狡猾的嫌疑人以夫妻吵架为由蒙混了过去。由于当时屋内灯光昏暗,吴老板连嫌疑人的具体长相也没能看清楚。
就在这个时候,现场勘察的技术人员带来令人振奋的消息:发现中心现场地面上有两组血足迹不能够排除,初步认定应当是犯罪嫌疑人所留,其中有一枚比较完整。
根据民警对这枚足迹的分析,刻画案犯应当是高在1.72米左右,体态中等,年龄应当在三十岁以下。
现场还一件灰白色羽绒服,经过家属的辨认不是家属的衣服。刑侦部门认为这个应该是犯罪嫌疑人所留。
羽绒服、带血的脚印,还有遗留在现场的水果刀,随着现场勘查的不断深入,犯罪嫌疑人的一些线索渐渐变得清晰起来。
警方认为,凶手作案前上身应该穿着一件灰白色鸭绒棉衣,随身掂有一个带有周杰伦头像的纸袋。据此,指挥部决定以物找人,寻找新的突破口。
案发后第二天,温县警方经过大范围的排查和调取监控录像,案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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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其中一个网吧的监控上发现有人穿同类的衣服,经过技术人员仔细的甄别,这个衣服的商标、颜色和现场遗留的衣服应该是一致的,然后在中心现场的东边通道的监控同时也发现穿这个衣服的男子在现场附近出现过。
通过仔细鉴别监控这两个人应该是同一个人,案发前的一段时间,可疑男子在现场附近频频出现,其作案嫌疑陡然上升,那么凶手是否就是画面中出现的这个青年呢?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另外一组监控画面的调取,使侦查人员的目光紧紧定在了他的身上。监控组在附近一个超市的监控上看到一个人穿着这个衣服在超市偷了一把水果刀,这个水果刀与尸检上认定的水果刀锐器的宽度一样。
这名可疑男子反复出入温县的街道、商场,专案组认为,此人应该对温县县城非常熟悉,很有可能是本地人或是在县城打工的人。随即,专案组派遣多组人马,携带嫌疑人的图像资料,在案发现场周边开始进行秘密的拉网式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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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民警大量走访调查,一个饭店老板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线索。据饭店老板讲,在他饭店里的一个打工人员与警方刻画的嫌疑人极为相似,是焦作修武县人,名叫李路路,3月1日已辞职不干了,至今去向不明。
经过近一天一夜的艰苦奋战,嫌疑人的踪迹已经初现端倪,但这个可疑男子究竟藏在什么地方?怎样才能尽快将此人抓获呢?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专案组获悉,温县的一个打工妹与李路路关系密切。于是办案民警对该女孩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最终,这个女孩答应警方,愿意联系一下李路路。
电话中李路路称他在焦作火车站旁边的一个书店,得到消息后,专案组立即派出抓捕小组赶赴焦作,同时,电告焦作警方,就近组织警力对嫌疑人进行有效布控,以防止其再次逃窜。
3月4日下午警方在焦作顺利将李路路抓获,就地审讯后李路路承认在温县抢劫杀人的作案事实。当时李路路身上还有血迹,手上还受有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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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李路路,修武县人,现年25岁,身高1.77米,体重80公斤。经过初步审讯,李路路交代了犯罪经过。
李路路曾经长期在受害人的旅馆包房租住,期间因为欠下房租无力偿还,和老板娘发生矛盾,3月3日下午,嫌疑人李路路故意将电视声音放大,将老板娘骗至204房间,双方争吵过程中发生冲突,李路路一怒之下将人杀害。
经过几个小时的审讯,犯罪嫌疑人李路路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杀人动机和作案过程。至此,案发不到一天的时间,案件顺利告破。
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以后干警一片欢腾。但是对现场这个案件的所有侦查过程进行回顾时发现有些疑点,一个是现场勘查与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不相符,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与现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不一致,另外一个视频监控中也发现与犯罪嫌疑人在一起的还有一名可疑人员。警方怀疑是不是此案还有另外一个案犯参与。
根据现场遗留下来的血脚印,技术部门经过鉴定,与李路路相差较远。难道现场确有第二个人伙同作案而没有被发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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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慎重起见,专案组组长史广卿再次带领技术人员赶赴案发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察。
犯罪嫌疑人李路路到案后,他供述整个作案过程是他一人所为,但是他的供述与现场勘查中发现的痕证和整个分析作案的过程有很大的差异,现场还有一组血足迹不能被排除,应当还有另外一个案犯,市局的DNA检验的鉴定结果也表明现场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就是说李路路还有同案犯。
随着更加细致的排查,旅馆老板吴某也感觉到当时他敲开204房门的时候,虽然灯光昏暗,看不清人,但是对方说话的声音确实不像嫌疑人李路路。
那么,另外一名凶手是谁,他真的存在吗?
于是专案组对现场附近的视频资料进行了反复的分析。监控中可以看到,李某身旁还有一名体态瘦小的男子,手中拿着一个矿泉水瓶。警方认为,此人正是进入中心现场喝矿泉水并受伤的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干警的细心排查,最终在大量证据面前,李某还是供述出了表弟吴某与其一同作案的犯罪事实。
那么吴某现在何处?他们为什么要合伙杀死老板娘?难道真是为了旅馆的房费而致人于非命吗?
据犯罪嫌疑人李路路交代,和他一同作案的同伙名叫吴远山,陕西安康市人,是自己的姨表兄弟。案发后,吴远山首先逃离了现场,躲在焦作一个亲戚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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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线索,专案组立即赶赴焦作对吴某实施抓捕。警方赶到焦作得知吴远山已经不在焦作,早就逃跑了,抓捕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那么,他会逃往哪里呢?
指挥部随即派出了几路侦查员前往他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抓捕。在吴远山老家安康明察暗访后,专案组并未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专案组认为,吴某很可能在作案后不敢回家。于是,指挥部对吴某可能落脚藏隐的所有地方进行了布控。
据了解,吴远山教学较早,近些年大都在外地打工,认识朋友较多,很有可能依靠朋友藏匿起来。于是专案组决定,对吴某较为熟悉的几个地点进行重点摸排。
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王洪林带着另外两个同志赶往广州,这是吴远山曾经打过工的地方,当地的熟人比较多。专案组干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很快锁定了吴某的关系人,并对其实施了全面的监控。但没有发现吴远山的踪迹,他的关系人行为也很正常。
各路人马经过十天的奋战,辗转多个省市,一直没有发现吴远山的踪迹。那么嫌疑人究竟藏在了什么地方呢?
这时调查访问组得到了一个消息,吴某有一个铁杆兄弟,外号单剑,现今在沈阳打工。犯罪嫌疑人吴某会去沈阳找他吗?
王洪林和另外一个同志又从广州赶到沈阳,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经过大量的排查走访最后找到了单剑的落脚点。警方在一个小型的家具加工作坊里面守了一天,发现单剑到外面购买食品,而他购买的食品数量不是一个人的,警方认为他身边可能还有其他人,这个人会不会是警方要抓捕的吴远山?
为了不打草惊蛇,公安干警并没有草率地采取行动。守候了三天以后,经过严密的部署,抓捕的大网迅速展开。抓捕工作很顺利,警方判断得不错,在单剑住处抓获了吴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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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远山的手上有非常明显的标记,他作案时手受伤了,这是同案犯李路路交代的。
吴远山被抓捕后,对自己伙同表哥李路路一起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这起重大杀人案得以成功告破。
3月18日,犯罪嫌疑人吴远山被押解回温县。
专案组民警经过艰苦奋战,足迹遍布全国11个城市,行程数万里,终于将另一名案犯成功抓获,为此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究竟是为了什么事,这两兄弟对死者下此毒手呢?在行凶后,他们又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逃离了现场呢?
据犯罪嫌疑人吴某讲述,他从小一直都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自从辍学后,考虑到家境不好,几年前就在全国到处跑着打工挣钱。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案发前几天,过完新年,吴某准备收拾行李,北上打工,关系不错的表哥李某在知道这一消息后,则表示想和他一起出去闯荡。
犯罪嫌疑人吴远山说那天他打电话叫我来温县,我就来了,他问我计划去哪儿,我说我上北京,他说他也去,我说钱不够,不够带他去,只够我一个人去的,他说他想办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花钱大方,有网瘾,在温县打工挣不到钱,得知表弟去北京打工,想一同外出闯荡一番。但没有路费,就萌发了先抢一大笔钱再上北京的想法。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李某决定对他长期租住的旅店老板娘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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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计划好后,3月3日早上,李某便电话叫来了临时住在焦作的表弟吴某,开始了他们罪恶的计划。
两人经过精心策划由吴远山去204房间开房,开过房以后吴远山出了这个旅社与李路路会合。在此期间,李某带领吴某来到了温县某超市内,吴某望风,李某从该超市成功盗取水果刀一把,然后又上网至3点多,两人同时回到旅社,开始了他们的抢劫计划。
李某首先将204房间电视机声音调至最大,后以房间遥控器失灵为名,将旅店老板娘骗入房间。老板娘进来之后,李某用手臂拘着老板娘说弄点钱,刚开始老板娘说没钱,后在两人的痛打之下,老板娘终于妥协,愿意交出钱财。李路路挟持老板娘问钱在哪儿,老板娘说在她房间的黑包里面,吴远山就去把那个黑包拿到204房间,两人从包里搜到银行卡,是中信银行的银行卡,然后两人逼问老板娘卡里有多少钱,老板娘说有五万多块钱,然后二人又殴打老板娘让她说出密码,得知密码后,吴某携卡到附近自动取款机中取款,李某则留在现场看管老板娘。
吴远山去了以后发现上面显示余额不足,打算离开不干了,于是给李某打了个电话说卡上没钱就走了。吴某直接逃离温县,赶往焦作亲戚家中。而李某在得到消息后,感到后怕,便急于逃离现场。但是老板娘一直喊叫呼救,李路路说你不要再喊了,再喊我捅死你。然后李路路一松手,老板娘又大声呼叫,李路路害怕罪行败露,朝老板娘的肚上、脖子上分别捅了几刀,老板娘倒在了血泊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喘息之际,办案民警就已经出现在他们面前,将其抓获。
不久后,李路路和吴远山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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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何况还有在平安建设过程遍布大街小巷的“天眼”——摄像头给人民警察助阵,任他无论是江洋大盗还是小小蟊贼都无处遁形。警方在案件侦破的过程中,不但借助“天眼”抓获了直接实施杀人的犯罪分子李某,而且最终将一直隐藏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哥们儿义气”中的另一嫌疑人——参与实施抢劫行为的吴某抓获,真可谓是大快人心。
案件的侦破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在抓获直接实施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后,尽管处于“哥们儿义气”李某大包大揽想一人承担,但细心的办案民警并没有放弃一丝一毫值得怀疑的地方,他们从遗留在现场的血足印和曾经出现在监控中的影像资料推断出案件应该还存在另一名同案犯,之后通过对旅馆老板的访谈发现被抓获的李某并不能和旅馆老板的印象吻合,通过心理攻坚终于使李某供出同案犯吴某,接下来就是辗转河南、广东、陕西、辽宁4省11个城市,行程数万里对吴某实施抓捕,最终使犯罪分子归案。在整起案件的侦破过程中,除了民警的顽强战斗之外,应该说“天眼”功不可没!
随着案件的侦破,人们在欣慰之余不免要产生两个这样的疑问,其一是为什么老板娘在给客人开房时不履行登记手续?如果进行了正常的登记,犯罪分子还有胆量以身试法吗?其二在犯罪分子求饶的情况下,受害人的最正常反应应该是先保命然后再报案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案。所以在这里也提醒各位如果遭遇严重的人身侵害,想方设法保住生命才是最重要的,毕竟“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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