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
ST尔雅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
ST尔雅未及时披露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通过第三方公司支付股权增资款、保证金、投资款等资金最终流入关联方北京中纺丝路、材谷金带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涉及金额10,372万元。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其中2022年发生额7,1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2%,2023年上半年发生额3,22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
由此可见,对ST尔雅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22年11月1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投资者权益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湖北证监局对ST尔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郑继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段雯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赵娜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公司表示将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据公开资料显示,ST尔雅的主营业务为服装服饰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药品零售和医疗服务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