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乐山夹江县一家面馆因“免费续面”引发消费纠纷。顾客在第二次要求免费加面时被店家加收3元费用,双方发生争执。2月1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获悉,夹江县已成立工作调查组并发布通报称,涉事面馆涉嫌违反《价格法》,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拆除相关宣传店招,并将依法对其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据悉,1月25日晚,消费者邢先生在夹江县一家面馆点了一碗10元的牛杂米线。因面馆门口招牌写有“免费加面加米线”,他先后两次要求免费加米线。但在第二次提出时,店家却告知需额外支付3元。邢先生表示,他曾与店家协商称这是最后一次加面,但遭拒绝,店家随即收走了他的碗。随后,他表示要拨打12315投诉,店家则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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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先生拍摄的现场视频显示,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向其发问:“3块钱你都不愿意出吗?”“现在你愿不愿意出这3块钱?”邢先生当即回应,争议的核心并非3元钱,而是商家既然标注“免费续面”,就应兑现承诺;若仅限一次续面,理应提前明示。随后,一名民警称:“你现在吃不吃?还吃的话我给你出3块钱,连我的油钱都不够。”另一名民警则说:“你把投诉撤了,他(老板)给你加碗面,我们替你付这3元,赶紧吃完走人就完了。”
邢先生在视频中称,事发时现场围了不少人,都在指责他,还有人说他是“白嫖”。见民警作出上述表态,他不愿再过多纠缠,在老板退还10元餐费后便离开现场。
事件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评论指出:“事件的核心并非3元费用本身,而是店家招牌承诺与实际行为不符,以及警方调解方式是否恰当。既然招牌写明‘免费续面’,就应遵守承诺;若有限制条件,必须提前明示。”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注意到,乐山市夹江县官方平台“夹江发布”于1月28日发布《致网民朋友的一封信》回应此事。信中表示:
接到网友投诉后,当地立即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工作调查组,开展调查走访。
经核实,涉事面馆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拆除相关宣传店招,并将依法对其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针对民警处警不规范问题,公安机关已致电当事人诚恳道歉,督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将依规依纪对涉事民警作出处理。对于此次纠纷暴露出的问题,当地将举一反三,持续规范商户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文明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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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冯洁
校对: 辛云
山西晚报·山河+ 记者 梁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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