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责任的外衣,不是谋私的工具;
自治是众人的同心,不是一人的独舞。
小区自治的底色,从来都是公心,但凡把业委会当成“权力玩具”的人,
终究只会把小区的日子搅得一地鸡毛。
业委会,是业主投票选出的小区自治组织,
核心是为全体业主谋利,底色是公心、是责任、是服务。
可总有那么些人,当选业委会成员后,忘了初心,丢了本分,
把这份业主赋予的信任,变成了自己手中的“权力玩具”,
把小区自治的平台,变成了满足个人私欲的舞台。
这种人,眼里从没有小区的公共利益,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心里从没有业主的诉求,只有手中的那点“权力”。
他们把业委会的决策当成个人一言堂,把小区的资源当成自己的私产,
把邻里的信任当成可以挥霍的资本,殊不知,这样的做法,
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小区自治的失败。
樊登说:“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忘记责任的权力,最终只会反噬自己。”
业委会的那点“权力”,从来不是天生的,而是全体业主赋予的,
这份权力的本质,是替业主发声、为小区办事、守公共利益的责任。
可那些把业委会当“权力玩具”的人,偏要反其道而行之。
他们搞“一言堂”,不听取业主意见,独断专行做决策;
他们划“小圈子”,任人唯亲搞偏袒,把业委会变成自己的“私人俱乐部”;
他们谋“小私利”,借着职务之便侵占公共收益、挪用小区资源,
把公权变成谋私的工具。
他们以为手握业委会的话语权,
就可以随心所欲,却忘了,这份权力的根基是业主的信任。
信任一旦崩塌,再大的“权力”,也不过是空中楼阁。
刘震云说:
“私心太重的人走不远也做不成事,因为他眼里只有自己,容不下别人。”
小区自治,拼的是众人拾柴火焰高,
靠的是邻里同心万事兴,从来不是某一个人的“独角戏”。
把业委会当“权力玩具”的人,格局小到只能容下自己的私欲。
他们办事情,先想自己能捞多少好处,
再想亲戚朋友能沾多少光,最后才想起小区的业主;
他们做决策,只看自己的心情,不顾小区的实际,不管业主的感受。
小区要修公共设施,他们先想着把工程包给熟人;
小区要分配公共收益,他们先想着给自己多谋一份;
小区要解决业主难题,他们先想着这事对自己有没有利。
这样的业委会,不仅办不好事,还会让业主之间产生隔阂,
让小区的矛盾越积越深,最终把小区自治拖入泥潭。
冯唐说:“做事先做人,人立不住,事必不成,公心是立人之本。”
做人如此,做小区自治更是如此。
业委会的成员,首先是小区的普通业主,
其次才是自治组织的一员,倘若连最基本的公心都没有,
连做人的底线都守不住,又怎么能扛起小区自治的责任?
那些把业委会当“权力玩具”的人,
看似风光无限,手握小区的“话语权”,实则早已失去了人心。
业主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在真心做事,谁在以权谋私,谁在为小区谋利,
谁在把业委会当私产,时间会给出最公正的答案。
你把业主的信任当儿戏,业主便会把你当过客;
你把业委会的权力当玩具,小区便会把你当绊脚石。
小区自治,从来不是靠某一个人的“权力”,
而是靠全体业主的同心协力,靠业委会的公心履职,
靠邻里之间的相互理解。
邻檬智家让小区自治的每一步都公开透明,
让业委会的决策、财务、工作全程留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让那些想把业委会当“权力玩具”的人,无隙可乘、无机可钻,
从根源上守住小区自治的公心底线。
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共同家园,不是某一个人的“私人领地”;
业委会是小区自治的服务组织,不是某一个人的“权力玩具”。
自治的核心,是“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
而不是“一个人的事一个人独断着来”。
那些抱着私心进入业委会的人,
那些把公权当成私产的人,终究会被业主所唾弃,被小区的发展所淘汰。
因为他们不懂,小区自治的本质,是公心换真心,是责任换信任,
而不是用权力谋私利,用私心搞独断。
搞砸小区自治的,从来不是小区的难题太多,而是人心的私心太重;
毁掉业委会公信力的,从来不是工作的难度太大,
而是有人把权力当成了玩具。
小区自治,容不得半点私心,更容不得权力滥用。
唯有守住公心,扛起责任,把业主的事放在心上,
把小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业委会才能立得住,
小区自治才能走得远,邻里之间才能守得住温情,
共同的家园才能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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