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1-8批接续这么大的数据量,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梳理完毕,在春节前报价结束,给医保局点赞。
标书三个重点:中选规则、分量规则、限价/询价
限价与询价上一篇文章已经写了。
目前,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报量按着哪个规格来算的?
其次,是分量规则有些看不懂。
标书解读
一、带量分配---规则
中选药品按照医药机构填报需求量乘以带量比例确定约定采购量。
带量比例按照以下步骤确定。
1、确定基础比例。按照企业申报价与对应规格包装询价基准(计价单位 2)的比值,分别确定基础带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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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调整带量比例
2.1--有集采中选/省级/省际接续价格的
报价比原中选高的(即只要上涨了价格的)
①符合条件的原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省际(省级)接续中选企业,申报价高于原中选价格的,调整后的带量比例= 基础带量比例×(0.9-涨幅),涨幅=(企业申报价-原中选价格)/原中选价格×100%,涨幅变化向上取整。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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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没有有集采中选/省级/省际接续价格的
其他企业申报价高于询价基准 7 折的,调整后的带量比例=基础带量比例×(0.9-涨幅),涨幅=(企业申报价-询价基准 7折)/询价基准 7 折×100%,涨幅变化向上取整。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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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以公布的主流规格作为代表规格,口服固体制剂(含泡腾片)最小计量单位≤0.1 元、小容量注射剂最小计量单位≤1 元、大容量注射液最小计量单位≤2 元的。
接续采购办公室将上述主流规格的价格折算至各企业勾选规格的价格,符合上述要求的,按基础带量比例分配,不做进一步调整。
-----这一条,问的人最多,还是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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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固体---小于0.1元的有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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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小于1元的有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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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没查到小于两元的
低于以上价格,但价格涨至上述价格以上的,按照本款“①”“②”规则调整带量比例,但涨幅计算按照上述价格作为基准。
超过0.1/1/2的就按着,2.1和2.2算,大致这么理解就行了。
不要纠结-- 低于以上价格,但价格涨至上述价格以上的,这句话
关于分配量的算法,大致到这里。
二、关于报量数据
还是拿氯吡格雷举例说明:
1、折算表(每个产品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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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量表
你的所有报量,都要比上品规最小规格,就是你的这个规格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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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价与分量,主要看两个方面。
一个是具体规则,一个是系统如何设定。
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留言讨论。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如有错误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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