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爸妈忌日那天,还得陪乐天父子喝酒,这事我三天没睡好。
2009年3月7日,张紫妍吊死在公司安排的复式公寓,警方第一时间冲进去不是找凶手,而是翻箱倒柜找合同。合同里白纸黑字:违约赔10亿韩元,陪酒算“公关”,拒绝就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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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了下,10亿韩元≈530万人民币,她出道两年全部片酬加起来不到6%,相当于普通人欠了套学区房,一辈子翻不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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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离谱的是,那栋楼的监控硬盘在案发当晚“恰好”格式化,保安说“停电”,可电梯监控显示十分钟前他还端着泡面晃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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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没删干净的是她手写的232页A4纸,详细到哪天、几点、穿什么颜色的裙子、被谁摸了大腿。名单里除了乐天辛格浩父子,还有《朝鲜日报》未来的社长方正五——对,就是那个每天写社论骂娱乐圈堕落的媒体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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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同门师姐尹智吾作证13次,每次出来都被骂“蹭热度”,最后有人往她家门缝塞了张纸条:再废话,让你变成第二个张紫妍。现在尹智吾躲在加拿大,靠给中餐馆包春卷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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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以后,公司连葬礼都不出钱,粉丝凑了份子。墓碑上不敢写真名,怕记者来拍,刻的是她本名“张明淑”。
韩国后来改了法,违约金上限降到3千万韩元,可那家公司只是换了块招牌,还在原址办公,门口照样停着给练习生打卡的保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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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刷到韩剧里灰姑娘逆袭的桥段,我就想笑:真正的灰姑娘,连午夜12点都熬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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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说什么“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迟到的正义对死人就是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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