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随着江苏省2025年经济年报发布,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的经济数据正式集齐,合计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4.66万亿元,这一数值较2024年增长1.49万亿元,增量相当于一座万亿GDP城市的全年总量,而若将这一区域视作独立经济体,其经济规模已超越日本2024年以人民币计价的29.12万亿元GDP总量。这一经济现象并非偶然的数字跨越,而是长三角地区数十年发展积淀、国家战略赋能、区域协同发力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折射出日本经济长期发展的结构性困境。长三角作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以不足全国4%的国土面积、16.9%的常住人口,创造了全国近25%的经济总量,这一成绩不仅是中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鲜活样本,更在全球经济格局中彰显了中国经济的韧性与潜力。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长三角与日本在发展质量、人均水平、产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差距,以及区域内部发展不均衡的现实问题。深入剖析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总结其中的启发与教训,探索未来的发展路径,对于长三角持续领跑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城市群,乃至推动中国经济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
长三角能够实现GDP规模超越日本,首先得益于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赋能,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优势得到了充分释放。2018年11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随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三角作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战略定位,规划范围覆盖沪苏浙皖全域35.8万平方公里,以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青浦吴江嘉善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临港为自贸区新片区,构建起层次分明、协同联动的发展格局。这一战略的落地,从根本上打破了过去长三角地区各省市之间的行政壁垒,推动了区域内制度规则的衔接与统一,为要素的自由流动、产业的协同布局、公共服务的共享共建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一体化战略指引下,长三角建立了三级运作、统分结合的区域合作机制,设立了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打造了G60科创走廊等跨区域合作平台,实现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政务服务改革的全域推广,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持续提升。与此同时,长三角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方面的协同举措不断落地,省际高速公路基本贯通,主要城市间高速铁路有效连接,沿海沿江航运体系协同成型,区域机场群一体化运营水平不断提高;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成为全国范本,太湖、淮河等流域污染联防联治取得实效;参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社保医保公积金跨省通办等公共服务便利化措施持续推进,让一体化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民生。国家战略的持续加持,让长三角从过去的“各自为战”转变为“一盘棋”发展,区域协同的红利持续释放,成为经济规模持续增长的核心制度保障。
长三角的经济崛起,离不开其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与历经数十年积淀的产业基础,三省一市各扬所长、产业互补的发展格局,构建起了韧性强劲、层次丰富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长三角地处中国东部沿海与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处,拥有46个开放口岸,背靠广阔的内陆腹地,面向太平洋国际市场,兼具内河航运与远洋海运的双重优势,这种独特的区位条件让其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也为产业发展提供了便捷的物流与市场支撑。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长三角三省一市形成了清晰的功能定位与互补格局,上海作为龙头城市,聚焦金融、航运、贸易、科创等核心功能,2025年GDP达5.67万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70%,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18%左右,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三大先导产业制造业产值增长8.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4.1%,成为区域的科创策源地、资源配置中心和高端服务枢纽;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一工业大省,2025年GDP达14.20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51.8%,光纤光缆、锂离子电池、电子元器件、智能设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增加值实现两位数增长,苏州、无锡等城市的高端制造业集群优势显著,“最强地级市”苏州的光电子器件、工业机器人、锂电池等“新三样”产品产量分别增长10.0%、20.6%和55.9%,制造业的技术沉淀、产业链完整性成为江苏经济的核心支撑;浙江省依托民营经济的天然优势,2025年GDP达9.45万亿元,数字经济、跨境电商、智能制造发展迅猛,规上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速分别达12.4%、11.6%和10.6%,民营经济占比高、市场主体活力足的特点,让浙江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新兴产业培育中占据先机;安徽省作为长三角的后发地区,凭借要素成本优势和科创资源的后发布局,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2025年GDP达5.30万亿元,增速与浙江持平,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为区域科创重要力量,新能源车、面板、集成电路、储能等新兴产业增速迅猛,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速达27.8%,对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46.2%,成为长三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三省一市的产业互补,让长三角形成了从高端研发、设计到中端制造、配套,再到低端加工、物流的完整产业链条,而区域内10座GDP万亿城市(上海、苏州、杭州、南京、宁波、无锡、合肥、南通、常州、温州)形成的梯队发展格局,更是让区域经济增长有了坚实的支撑,第一梯队的万亿城市合计经济总量占长三角的半壁江山以上,对周边城市形成了强大的辐射带动作用,第二、三梯队城市则在产业梯度转移中实现了稳步发展,形成了“头雁领航、梯队跟进、全域协同”的产业发展态势。如今的长三角,已培育出13个万亿级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40%,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占全国3/5,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均占全国1/3,这种硬核的产业实力,成为长三角经济规模持续攀升的物质基础。
要素的持续集聚与高效配置,是长三角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动力,人口、资本、技术、科创等优质要素的汇聚,让区域发展的动能持续充沛。从人口要素来看,长三角是全国最强的人口聚集地之一,2023年常住人口达2.3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6.9%,过去10年间常住人口增加1960余万人,遥遥领先于国内其他区域,上海、杭州、苏州、合肥等核心城市对年轻人口和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持续增强,即便上海的人口增长率相对温和,但仍实现了185.2万人的增量,这种人口的净流入不仅为长三角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更带来了庞大的消费市场和创新活力。与此同时,长三角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将科创驱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区域研发投入迈上万亿元台阶,投入总量占全国30.5%,研发投入强度达3.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8个百分点,上海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联动发展,成为区域科创的核心载体,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集聚大型科学仪器超4.7万台(套),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购买创新服务超7300单,支持金额超1.8亿元,带动企业购买科技服务超过5.5亿元,科创资源的共享共建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推动了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在资本要素方面,长三角的开放型经济优势显著,进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对外投资分别占全国的37%、39%和29%,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与长三角其他自贸区联动发展,探索形成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大众汽车新能源基地等外资项目的落地,不仅带来了资本,更带动了整个产业链的升级,而长三角内部的资本配置效率也持续提升,上海总规模100亿元的未来产业基金、江苏50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浙江2000亿元的“415X”先进制造业专项基金群、安徽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丛林”,形成了多元化的资本支持体系,为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耐心资本”。此外,长三角的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9个城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国13.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占全国11%,独角兽企业数量占全国12%,科创板上市企业总数占全国1/5,国家级孵化器数量占全国13%,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全国10.1%,数量众多的创新型企业成为长三角经济增长的微观基础,让区域发展的活力持续迸发。
长三角经济规模的持续增长,还得益于内需与外需的双轮驱动,疫情后经济的快速复苏以及消费市场的持续提振,让区域经济的韧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作为中国外贸的核心重镇,长三角在全球经济波动的背景下,始终保持着外贸的稳定增长,依托完善的产业链和开放的口岸优势,长三角的外贸结构持续优化,从过去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转变为高端制造、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主导,在新能源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等“新三样”出口中占据全国重要份额,外贸的稳定增长为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而在内需方面,长三角凭借庞大的人口基数和较高的居民收入水平,成为中国消费市场的核心阵地,江苏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常年位居全国第一,2025年前三季度社零规模达34788.3亿元,彰显了庞大的消费潜力;浙江省则依托数字经济的优势,培育了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浙BA”、乌镇戏剧节等文旅活动的举办,进一步激发了居民的消费意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领跑长三角;上海作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高端消费、服务消费持续升级,成为长三角消费市场的引领者。与此同时,长三角各地持续推进消费市场一体化,打破区域内的消费壁垒,推动优质商品和服务的全域流通,让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在疫情后经济复苏的过程中,长三角凭借完善的产业体系和高效的统筹协调能力,成为全国复工复产最早、复苏速度最快的区域之一,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刺激消费的政策,有效对冲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让区域经济始终保持着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2025年长三角三省一市的经济增速均跑赢全国5.0%的平均增速,浙江、安徽达5.5%,上海、江苏分别为5.4%和5.3%,这种稳定的增长态势,让长三角的经济总量实现了持续积累,最终实现了对日本GDP规模的超越。
与长三角的蓬勃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经济长期陷入停滞不前的困境,多重结构性矛盾叠加外部环境的冲击,使其经济规模在以人民币计价的维度下被长三角超越,这一结果并非偶然,而是日本经济数十年发展问题的集中体现。首先,日本经济经历了“失去的三十年”,泡沫经济破裂后的后遗症持续发酵,形成了难以突破的“资产负债表衰退”。上世纪90年代初,日本房地产和股市泡沫破裂,资产价格暴跌,企业和家庭的资产大幅缩水,负债高企,此后数十年间,企业和家庭始终将“偿债”作为核心目标,而非投资和消费,导致民间投资长期低迷,居民消费意愿持续不足,形成了“低增长—低通胀—低工资”的恶性循环。为了刺激经济,日本政府实施了大规模的财政刺激政策和长期的宽松货币政策,但其效果却差强人意,反而导致政府债务规模高企,截至目前,日本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已达263%,成为全球政府债务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财政空间被严重挤压,难以通过有效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增长;而长期的零利率甚至负利率政策,不仅未能有效刺激实体经济,反而催生了大量的“僵尸企业”,这些企业依靠银行的低息贷款勉强生存,挤占了大量的金融资源,抑制了新兴企业的发展,导致市场竞争活力不足,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缓慢。其次,日本的人口结构陷入了超老龄化与少子化的双重困境,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因素。2025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比已达29.3%,正式进入超老龄化社会,而出生人口则创历史新低,人口总量持续萎缩,这一人口结构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劳动力供给持续减少,51%的日本企业面临“无人可用”的困境,劳动力短缺导致企业生产效率下降,难以进行产业升级和扩张;老年人口的消费倾向普遍较低,而年轻人口数量不足,导致国内消费市场持续萎缩,内需成为日本经济增长的最大短板;同时,超老龄化还让日本政府的养老、医疗支出激增,进一步挤压了在教育、科研、产业升级等方面的公共投入,形成了恶性循环。此外,日本的产业升级滞后,错失了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传统优势产业不断衰落,新兴产业培育不足。在全球产业格局重构的过程中,日本的传统优势产业如汽车、家电、半导体等,逐渐失去了全球领先地位,其中汽车产业的战略误判尤为突出,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时期,日本车企固执地押注氢能源路线,忽视了纯电动汽车的发展趋势,导致其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份额持续萎缩,2025财年上半年,丰田、本田、日产等七大日本车企利润全体恶化,合计损失近100亿美元;而在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新兴领域,日本缺乏核心的技术突破,产业政策分散,将资源盲目投入到10多个产业中,缺乏明确的发展优先级,沦为“跟随式战略”,难以在全球竞争中占据优势。
日本经济的衰落,还受到汇率波动、区域发展失衡以及外部环境冲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内部的结构性矛盾相互叠加,进一步加剧了其经济发展的困境。从汇率因素来看,2024年日本名义GDP达609万亿日元,创下历史新高,但由于日元持续贬值,按照2025年2月的汇率换算,其GDP规模仅为29.12万亿元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让日本的经济规模在以人民币计价的维度下被显著缩小,这也是长三角能够实现规模超越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而日元的贬值,并非单纯的市场波动,而是日本经济基本面疲软、货币政策与全球主要经济体背离的必然结果,长期的宽松货币政策让日元的国际信用持续下降,成为全球主要的避险货币之一,汇率的不稳定进一步影响了外资的流入和企业的国际化布局。从区域发展来看,日本呈现出严重的“东京一极独大”格局,东京都市圈集聚了日本近1/3的人口和超过一半的经济总量,而北海道、东北、九州等其他区域则发展滞后,人口持续外流,产业不断衰落,这种极端的区域发展失衡,让日本经济缺乏协同发展的活力,难以形成像长三角那样的梯队发展、全域协同的格局,东京都市圈的发展红利无法有效辐射到其他区域,反而导致了资源的过度集中,制约了全国经济的整体增长。在外部环境方面,日本经济高度依赖外部市场,进出口贸易占GDP的比重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弱,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国对日本输美商品加征关税,尤其是将汽车关税从2.5%提升至15%,让日本的汽车产业遭遇重创,汽车出口大幅下滑,产业链上下游的订单萎缩,形成了恶性循环;同时,中日关系的波动也对日本经济造成了不利影响,中方发布的旅游警示与留学预警,让日本的旅游业和教育产业损失惨重,据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估算,相关损失达115亿美元至140亿美元,拖累GDP增速0.29个至0.36个百分点。此外,全球地缘政治格局的变化,让日本的能源安全、供应链安全面临严峻挑战,过度依赖海外的能源和原材料进口,让日本经济在全球能源价格波动和供应链重构中显得脆弱不堪。
长三角GDP规模超越日本,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这一事件带来的启发是多方面的,不仅为中国其他区域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为全球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首先,这一事件充分证明,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与区域协同发展的有机结合,是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长三角的崛起,离不开国家一体化发展战略的赋能,正是因为打破了行政壁垒,推动了制度规则的统一,才让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产业的协同布局成为可能,实现了“1+3>4”的协同效应。这启示我们,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的理念,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各自为战”的思维,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功能定位,制定科学的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区域间的协同联动、优势互补,让区域发展的红利充分释放。对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其他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而言,长三角的经验表明,必须强化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一体化发展,让各区域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其次,坚持实体经济为本,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区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长三角始终将制造业作为发展的核心,不断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培育了一大批高端制造产业集群,形成了从研发到制造、从配套到服务的完整产业链条,这种坚实的实体经济基础,让长三角在全球经济波动中始终保持着较强的韧性。这启示我们,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制造业的发展,必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传统制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构建起韧性强、层次丰富、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同时,要注重发挥不同区域的产业优势,形成产业互补的发展格局,避免产业同质化竞争,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第三,科创驱动是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的核心位置,推动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长三角的发展历程表明,科技创新是实现产业升级、经济增长的关键,区域内持续加大的研发投入、完善的科创资源共享机制、高效的产学研融合体系,让创新成果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这启示我们,必须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科创资源的开放共享,打破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壁垒,让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推动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同时,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必须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的体制机制,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高地,让高素质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第四,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内外双循环相互促进,是区域经济融入全球经济格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路径。长三角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始终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外资,推动外贸升级,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同时依托庞大的国内市场,推动内需的持续提振,实现了外需与内需的双轮驱动。这启示我们,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吸引全球优质资源要素,同时要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的内需体系,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让中国经济在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第五,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长三角的发展,离不开数量众多的市场主体的支撑,民营经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协同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不断涌现,这得益于长三角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这启示我们,必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迸发,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微观动力。
同时,我们也必须从长三角的发展实践和日本的经济困境中吸取深刻的教训,既要警惕长三角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要避免重蹈日本经济发展的覆辙,让长三角的发展行稳致远。从日本的经济困境中,我们首先要吸取的教训是,必须高度重视人口结构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口支撑。日本的超老龄化和少子化是其经济长期停滞的根本性原因,这警示我们,必须及早出台应对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振居民的生育意愿,缓解少子化趋势;同时,要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产业与健康产业、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减轻老龄化带来的社会负担;此外,要进一步优化人口流动政策,吸引年轻人口和高素质人才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流动,缓解区域人口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其次,要警惕产业升级的战略误判,把握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制定具有前瞻性的产业政策。日本汽车产业因押注氢能源而错失纯电动汽车发展机遇的教训,警示我们,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全球产业发展趋势的研判,制定科学、前瞻的产业政策,聚焦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资源进行突破,避免盲目跟风和分散资源,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让产业发展符合市场规律。第三,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保持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日本政府债务高企的教训警示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避免过度依赖财政刺激政策推动经济增长,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保持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让财政政策在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可持续的作用。第四,要避免房地产泡沫,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日本房地产泡沫破裂的教训是深刻的,这警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防范房地产泡沫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第五,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避免出现“一极独大”的区域发展失衡问题。日本东京一极独大的教训警示我们,必须持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中西部、东北地区以及东部区域内薄弱地区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梯度转移,让核心城市的发展红利有效辐射到周边地区,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城市群发展格局,实现全域协同发展。第六,要破除制度僵化,激发社会和市场的创新活力。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等制度,限制了人才的流动和创新的活力,这警示我们,必须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打破各种制度壁垒,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让人才能够自由流动,让创新成果能够得到充分的激励,激发社会和市场的创新活力。
从长三角自身的发展来看,虽然实现了经济规模的跨越,但区域内部仍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会制约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步伐,这也是我们需要吸取的内部教训。首先,长三角内部的发展不均衡问题依然突出,呈现出“东高西低、南强北弱”的格局,区域内的收入差距、发展差距较大。从人均收入来看,上海大都市圈平均收入达82000元,而皖北地区仅为42000元,苏南地区平均收入76000元,苏北地区为47500元,浙北地区78000元,浙西南地区仅59000元;从经济发展来看,上海、苏州、杭州等核心城市的发展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而皖北、苏北、浙西南的部分城市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产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足。这种发展不均衡不仅影响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质量,也制约了区域内需市场的进一步扩大,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其次,长三角部分领域的产业同质化竞争依然存在,尽管三省一市的产业定位总体清晰,但在新能源、半导体、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部分城市仍存在盲目布局、重复建设的问题,导致资源浪费,产业集中度不高,核心竞争力难以形成。第三,长三角的科创成果转化效率仍有待提升,尽管区域内的科创资源丰富,研发投入较高,但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停留在实验室阶段,未能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仍存在壁垒,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第四,长三角的行政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尽管在一体化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税收、土地、人才、社保等方面的制度规则仍存在差异,要素的自由流动仍受到一定限制,比如部分城市的人才政策仅适用于本地,土地指标难以跨区域调配,税收分成机制尚未完善等。第五,长三角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也日益凸显,上海、江苏、安徽在第七次人口普查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超过14%,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部分城市如南通的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高达22.67%,部分城市的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数,人口结构的变化已开始对长三角的劳动力供给和消费市场产生影响。第六,长三角的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仍需深化,尽管在流域治理、污染联防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仍不完善,部分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绿色发展的水平仍有待提升。
面对长三角发展的现状与问题,以及全球经济格局的深刻变化,长三角要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必须在现有发展基础上,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在深化一体化、提升发展质量、强化科创驱动、推动共同富裕等方面持续发力,走出一条具有长三角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首先,要持续深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改革,彻底打破行政壁垒,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全域化实现。要加快建立长三角统一的要素市场,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完善土地指标跨区域调配机制,推动人才政策的全域互通互认,实现社保、医保、公积金的全域通办,让人才能够在长三角内自由流动,让要素能够向最具效率的领域集聚。要完善长三角跨区域的财税分成机制,建立基于产业转移、税收贡献的利益共享机制,让产业转出地和转入地能够共享发展红利,激发各地协同发展的积极性。要强化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完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职能,建立跨区域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产业布局统筹机制、生态环境共治机制,让长三角“一盘棋”发展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推动长三角制度规则的一体化,在市场准入、质量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政务服务等方面实现全域统一,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先行示范区。
其次,要着力提升发展质量,缩小区域内发展差距,推动长三角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长三角内部的产业梯度转移,上海、苏州、杭州等核心城市要聚焦高端研发、设计、金融、服务等核心功能,逐步将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产业向苏北、皖北、浙西南等薄弱地区转移,同时加强对薄弱地区的产业扶持和技术支持,帮助其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要加大对长三角薄弱地区的基础设施投入,完善苏北、皖北、浙西南等地区的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提升其与核心城市的互联互通水平,让薄弱地区能够更好地承接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要推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加大对薄弱地区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投入,推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的跨区域共享,比如建立跨区域的学校、医院合作机制,推动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的全域覆盖,让长三角的居民能够共享一体化发展的成果。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工资增长机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区域内的收入差距,让长三角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
第三,要强化科创驱动,提升科创成果转化效率,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要整合长三角的科创资源,推动上海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深度联动,共建国家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高端科创平台,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核心领域,联合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长三角的科创策源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科创资源共享机制,扩大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覆盖范围,推动大型科学仪器、科研数据、实验平台的全域共享,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要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深度合作的产学研用联盟,设立联合研发中心、中试基地,推动科创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提升科创成果的转化率。要完善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的跨区域保护和交易,让创新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同时,要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长三角的科技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巩固长三角高端制造的优势,推动传统制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大对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的投入,提升传统产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率。要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焦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量子信息等领域,集中资源进行突破,打造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万亿级产业集群,提升长三角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地位。要推动产业协同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三省一市要根据自身的产业基础和功能定位,进一步细化产业布局,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比如上海聚焦科创策源和高端服务,江苏聚焦高端制造和智能制造,浙江聚焦数字经济和民营经济,安徽聚焦新兴产业和科创转化。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扶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体系,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市场主体格局。同时,要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比如物流、金融、研发、设计、法律服务等,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支撑。
第五,要积极应对人口结构问题,优化人口结构,为长三角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口和人才支撑。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具体措施,比如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家庭教育支出等,提振居民的生育意愿,缓解少子化趋势。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制定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高素质人才、青年人才到长三角发展,尤其是向苏北、皖北等薄弱地区倾斜,同时完善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机制,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生活保障,让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产业与健康产业、数字经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让老龄化社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机遇。要推动劳动力素质的提升,加大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投入,培养适应产业升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提升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第六,要坚持扩大内需,推动内外双循环相互促进,增强长三角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要依托长三角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不断提升的居民收入水平,培育完整的内需体系,推动消费升级,培育新型消费模式,比如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文旅消费等,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提升消费的品质和体验。要持续推进消费市场一体化,打破区域内的消费壁垒,推动优质商品和服务的全域流通,建立长三角统一的消费信用体系,营造安全、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要加大有效投资力度,聚焦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保等领域,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同时鼓励民间投资,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让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优化外贸结构,提升高新技术产品、高端制造产品的出口比重,推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型外贸业态发展,开拓“一带一路”、东南亚、中东、拉美等新兴市场,降低对欧美传统市场的依赖,同时积极扩大进口,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让长三角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点。
第七,要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要完善长三角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扩大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覆盖范围,推动太湖、淮河、长江等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落地,让生态保护地区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激发各地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要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跨区域的大气、水、土壤污染联防联治,推动工业污染治理、城乡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长三角的生态环境质量。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大对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的投入,推动传统产业的节能降碳改造,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推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消费的发展,让长三角成为绿色发展的样板区。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动长江、淮河、太湖等流域的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湿地、森林、海洋等生态系统的保护,提升长三角的生态承载力。
第八,要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长三角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要推动长三角自贸区联动发展,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的改革创新,推动自贸区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打造制度型开放的先行示范区。要持续吸引高端外资,聚焦高端制造、科创、现代服务等领域,吸引全球知名企业、跨国公司在长三角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推动外资企业与长三角的本土企业深度融合,融入长三角的产业链供应链。要推动长三角企业的国际化布局,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跨国并购、国际产能合作,提升长三角企业的全球竞争力。要加强与全球其他世界级城市群的合作与交流,比如纽约、伦敦、东京、粤港澳大湾区等,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提升长三角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让长三角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第九,要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要推动长三角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跨区域的城市治理协同,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整合城市管理、政务服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大数据资源,实现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大对乡村的投入,完善乡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乡村产业,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距。要提升城市的宜居性,加强城市的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城市的交通、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设施,打造公园城市、海绵城市,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增强城市的韧性,加强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城市的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的韧性提升,让长三角的城市能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长三角GDP规模超越日本,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成绩,但这绝不是长三角发展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们既要看到这一成绩背后的中国经济韧性和区域发展活力,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长三角与日本在发展质量、人均水平、产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差距,以及区域内部发展不均衡的现实问题。未来,长三角要以区域一体化发展为核心,以科创驱动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协同发展、绿色转型,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打造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长三角的发展,不仅关乎自身的未来,更关乎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关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相信在国家战略的持续赋能下,在三省一市的协同发力下,长三角必将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更大的跨越,为中国经济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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