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发生在广东,孩子才六天大,连眼睛都还没完全睁开。月嫂抱着拍嗝的时候把孩子甩脱了,头着地摔下去。家属赶紧带去医院做CT,查出来颅内出血。医生没敢说没事,只让回家观察,后面会不会落下毛病,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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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林先生一开始跟月子中心谈,老板态度挺好,说“100%负责”。可过了几天,人突然不接电话了,店门口贴了张纸,说“本中心即日起申请破产,月底闭店”。再见面,老板两手一摊:“我申请破产了,你找律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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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破产就不用赔钱。翻《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写得清清楚楚,人身损害赔偿是优先还的,排在工人工资和税款后面,但比普通欠款靠前得多。老板想靠“破产”躲过去,其实根本躲不掉。真破产也得先查清楚——钱是不是早就转走了?房子车子落谁名下?有没有提前把资产送人?这些法院都会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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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本人也有责任。她不是临时工,是中心招来、签合同、发工资、安排活儿的。她出错,单位兜底;她要是故意的、或者严重失职,自己也得一起赔。现在家属连她的名字、身份证号、有没有从业资格证,统统不知道。中心没报备,街道没登记,卫健部门也没查过这个人有没有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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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说会“全程跟进”,这话听着踏实,但说实话,他们能做的有限。没权调监控,不能查银行账户,也不能扣人。只能劝、只能催、只能等月底关门那天看账本。真正能查资产、封账户、传负责人的,得靠法院和公安。
孩子现在还在家里躺着,睡不踏实,吃奶容易呛,偶尔会突然一惊。家里老人不敢抱,妈妈抱着哭,爸爸蹲在阳台一根接一根抽烟。没人敢说“以后没事”,因为医生说了,三个月、半年、一岁,都要复查,神经发育这种事,一年两年都看不出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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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那栋楼还在,招牌还没拆,玻璃门上贴着“温馨护理,专业月嫂”的广告。可里面没人了,前台桌子空着,育儿室的奶瓶堆在水池边没洗,监控主机黑着,硬盘早不知道哪去了。
律师说家属现在最该干的,就是马上去法院申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前财产保全。哪怕只剩一万块,也要冻住。别等“破产清算”走完流程,钱早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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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不是个例。西安刚出过类似的事,孩子摔了,会所不给监控,说怕影响生意。茂名还有个九天大的女婴,在同一家月子中心窒息死了。都是“照护”两个字,怎么差这么多?
他们有服务合同,合同里写着24小时安保、专业护理、紧急响应。可合同不是护身符,签了字也不代表真有人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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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孩子脑里的血块慢慢在吸收,医生又让做了核磁,还是看不出有没有伤到神经元。家属每天盯着孩子看,看他笑没笑,抓没抓住摇铃,腿踢得够不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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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再露面,律师电话打不通,破产管理人说“材料还没收齐”。
那孩子昨天第一次睁眼盯了人三秒。
他没哭。
他只是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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