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媒消息,1月30日,西港省初级法院对一起涉及特大贩毒及洗钱罪的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对7名中国籍男子(其中1人为中国台湾籍)及1名印尼籍男子因非法贩运毒品并实施洗钱犯罪,被判处终身监禁,并分别处以4亿瑞尔(约合10万美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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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发生于2024年1月。案件于2025年10月1日首次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0月23日继续审理相关事实和证据。
法院裁定,8名被告在西港及金边实施“非法贩运、运输毒品罪”及“洗钱罪”罪名成立,每人均被判处终身监禁,并分别处以4亿瑞尔(约合10万美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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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分别为:YANG LIAN QI,男,1962年生,中国籍;LI TSUNG HSEN,男,1994年生,中国(台湾)籍;HUNG HSIEN FU,男,1976年生,中国籍;SHI YUANYA,男,1979年生,中国籍;
HUANG XIAO YU,男,1989年生,中国籍;CHIU SHIU CHIA,男,1990年生,中国籍;ZHONG YONG QIU,男,中国籍;ANDY WINATA,男,1973年生,印度尼西亚籍。
据了解,这伙犯罪分子从老挝运输毒品,欲经柬埔寨前往台湾。在行动中,警方缴获1000包K他命,总重量超过980公斤,以及冰毒534包,总重量逾530公斤。
西港省初级法院同时强调,案件中缴获的全部毒品已依法没收并统一销毁。法院表示,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毒品及洗钱等严重跨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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