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性客户,带着一份‘如一方出轨,则自愿净身出户’的协议来找我,以为握住了尚方宝剑。我不得不给她们泼盆冷水:这种协议,法官大概率不予支持,因为它可能被认定为‘限制离婚自由’或‘显失公平’。”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法律原则:法律保护的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但“忠诚”是道德义务,用一纸协议强制“净身出户”,可能因过度惩罚而无效。
实务判决:引用主流判例观点——通常仅支持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不过分严苛的约定(如“出轨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少分20%”),而“净身出户”、“放弃抚养权”等条款,基本会被认定无效。
给出“有效”的替代方案:
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比惩罚性条款更管用。可表述为:“若因一方重大过错(如出轨、家暴)导致离婚,则双方确认按以下方案分割财产:...”,但需避免完全剥夺一方权益。
保留证据才是王道:明确告知,在离婚诉讼中,证明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的证据,虽难实现“净身出户”,但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并在财产分割上争取酌情倾斜,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利益。
“感情需要信任,但婚姻需要智慧。与其签一份可能无效的‘忠诚协议’,不如把财产归属聊清楚。你认为,在婚姻中,应该用协议来约束忠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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