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
楼下遭殃
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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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小李和小罗为上下楼邻居,近期,楼下住户小李发现家中屋顶、墙面因漏水出现霉变,部分家具受损,经核实,漏水原因为楼上住户小罗家中水管老化破裂。双方就维修责任与损失赔偿产生分歧,小罗认为漏水非故意造成,不愿承担费用,小李则要求全额赔偿财产损失。经社区、物业多次调解未果,小李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受理后,基于本案事实清晰、当事人为邻居关系的情况,决定启动民生纠纷快速调解流程。法官上门实地勘查漏水现场,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解析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小罗认识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的维修与赔偿责任,同时劝导小李合理主张赔偿。经两轮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罗负责更换老化水管并承担维修费用,同时赔偿小李墙面修复及家具损失费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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