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人不像美国人那样,喜欢讨论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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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大司马右军师
比如我们的很多中学,早上到校要翻书包翻口袋,看是不是装了火机、零食。老师开会时,有思政课老师说,课上教学生公民的各项权利,到校翻口袋,这不是搜身吗,学生要是提出来怎么办?实际上。学生没有提出来,也不会去讨论到校翻口袋是否正义。学生都很忙,得中考高考,没有多余的时间精力讨论正义。
亚里士多德说,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属于实践智慧。他的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大概相当于修身、齐家、治国。中学是教育场所,教育一定是不对等的,学生如果不承认自己要向老师学,就没有办法学了。也就是说,教育相当于齐家,听家长老师的,双方不对等。治国不一样,家长会上的家长老师一定是对等的,家长不是来学校受教育的。校长可以要求学生到校翻口袋,也许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不得不要求学生到校翻口袋,但是校长绝对不会要求老师到校翻口袋。
齐家不是治国,孩子和大人的世界不是大人和大人的世界。无论在哪里,大人的世界都是多元的。进入近代社会,有了社会科学以后,我们有了和亚里士多德不一样的经济学、政治学,还有了社会学。自己的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想买就不买,这是经济。学校给老师排了课,老师不能想不上就不上,因为签了岗聘合同,这是政治。学生听老师的,不只是因为听老师的能加分,也不只是因为老师能让自己挂科,也是因为老师扮演的是老师的角色,这是社会。
美国政治哲学家高斯(Gerald Gaus)曾经写过一本书,副标题叫多元社会的正义(Justice in a Diverse Society)。为什么不叫多元正义的社会?因为高斯认为苏联是一元社会,美国才是多元社会,这本书的主标题就叫理念的暴政(The Tyranny of the Ideal)。
高斯说他解决了在多元社会找到正义的问题,说他不像罗尔斯或者阿马蒂亚森,为了找到正义滑向一元社会。高斯混同在博弈中找到的规矩和参加博弈的规矩,把社会上所有的人强按在牌桌上。洛克早已指出,宗教宽容不能宽容不宽容宗教的人,要打牌就不能让掀桌子的人上牌桌。罗尔斯的无知之幕不过是逻辑过程,不是历史过程。告诉人们为什么规矩是规矩,不是教人们怎么定规矩。阿马蒂亚森告诉我们,历史过程中的人要先活着才能定规矩,如果是像大英帝国的自由主义在爱尔兰或者孟加拉那样,让人没法活的规矩,讨论什么样的规矩更符合正义原则就毫无意义了。
罗尔斯讨论的是为什么要上牌桌,阿马蒂亚森讨论的是怎么才能上牌桌,高斯混同上不上牌桌的规矩和上牌桌定的规矩,不仅不考虑历史过程,在逻辑过程上也是错的;不仅不如罗尔斯或者阿马蒂亚森,甚至要倒退回洛克之前了。
马克思指出,不是鲁滨逊创造了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创造了鲁滨逊。维特根斯坦指出,包含所有可能的逻辑的逻辑总体是没有办法讨论的,因为讨论的前提是有逻辑。哈耶克指出,为实现目的而制定的规矩(thesis)不过是政策,作为我们制定政策前提的规矩(nomos)才是法。哈耶克作为问题的不是苏联,是五十步笑百步的美国。就是说像高斯这样,用thesis取代nomos的人。文化是人创造的,人要有文化才能创造。
恩格斯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3页)。恩格斯不懂汉语,他作为问题的是西方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前史。从古希腊开始,人就开始讨论思维(一、同)和存在(多、异)。在生活中,“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问题,思维或者说本质就是存在。我们说“猫”没有人会理解成狗,说“恩格斯”没有人会理解成马克思。哲人们谈的问题是,存在为什么存在,也就是说本质后面的本质是什么。既然我们可以把猫都叫做“猫”,统一了猫的多和一,异和同,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统一“猫”和“狗”?显然是可以的,“食肉目”。通过类比(mimesis),也就产生了对终极真理的爱,哲人们想找到终极的一,也就是一元论。莱布尼茨说,奇怪的不是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为什么有这个世界,而不是什么都没有。就像后来的海德格尔说的,把多当成自然而然,直奔背后的一的哲人们忘记了存在。康德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否定了眼见为实的朴素唯物论,能看见太阳东升西落不一定说明太阳在转,也可能说明我们自己在转。能看见多不能说明多的存在。没有对视力的视力,眼睛不能看见眼睛本身,康德以来的二元论使得人的局限成为问题,界限的两边就是二元。问题是哲学从一开始追求的就是一,多不需要追求。二元论显然避免不了“第三人”问题,或者说无穷回溯。就像弗雷格他们为数学建立逻辑学基础时做的工作,只要能定义0和1,而不是只有0或1,3以上的其他数就都可以演绎出来了。
如果说规矩需要规矩背后的规矩,我们就可以把“规矩背后的规矩”代入“规矩”,得出规矩背后的规矩需要规矩背后的规矩背后的规矩,并且无限重复这个过程。尽管如此,无视规矩和规矩背后的规矩的区别,并不能解决无穷回溯的问题,而只是回到哥白尼式的革命之前,回到一元论。相信眼见为实的人并不是不用眼睛就能看到世界,是不知道用眼睛才能看到世界。战后苏联阵营的旗号是“民主”,让落后地区从宗主国独立出来,让老百姓过好日子;美国阵营要更新全球殖民体系,到处扶植独裁政权,只好打出“自由”的旗号。“自由”就是多元社会的正义。
高斯的特色在于引进了X轴,这样,什么是我们要追求的“好”用Y轴表示。在高斯那里,我们不是仰望星空就可以了,脚下走的是路,也就是说,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不可能是全世界优秀的孩子,离得太远就看不到了,高斯管这个叫“邻域限制”。比起大卫哈维读《资本论》,加加林出访更能激发共产主义理想;比起哈耶克的宣讲,麦当劳更能说明美国的优越。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不会念“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咒语,会说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像忙着上课考试的孩子一样,无论在美国还是在苏联,老百姓忙着干活养家。高斯说,不要光看邻域后面的乌托邦,仰头看星空可能会掉沟里。鬼故事不只能吓孩子,也能吓老百姓。孩子不会写故事,老百姓没空写故事。所以,只要做局调整老百姓看到的邻域就可以了。做局的人不会说自己在做局,不然就不是在做局。高斯隐藏在界限背后,当然不能承认界限的存在,或者把幕后搬到前台。有了高斯“别人家的孩子”理论,我们有了研究柏林墙成效的办法,限制了邻域还是没能限制邻域;同样,我们也可以去研究现在有形空间和无形空间的墙。
在哈耶克那里文化是讨论正义的前提,高斯那里也一样,只不过他不能承认他在安排讨论正义的前提。马克思管这种有意安排的文化叫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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