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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看病如何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提前办!
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注:
1.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自行到省内市外住院就医人员,无需备案,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联网报销。
(自行到市外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执行。)
备案手续可通过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等线上渠道办理
以“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为例:
注:首次使用时需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点击首页“异地就医备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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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入备案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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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顺序自行填入备案人的“联系电话”“备案类型”“转往就医地”“备案开始日期”等信息,提交后,即可完成线上异地就医备案。
注意:
“备案人身份”选择“为他人备案”可进行代办操作。
不同备案类型,需要根据“备案告知书”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以及填写相应的备案内容。
若“办理类型”选择“个人承诺”,则需在“上传材料”处“查看模板”下载个人承诺书(承诺书需打印出来签名盖指模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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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案情况可点击首页“查看更多”进入办事页面,选择“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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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驻(住)异地参保人办理备案后,如需在备案地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或门特待遇,请就诊前提前办理“门诊选点登记”或“特定门诊选点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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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责编:董保瑞
审校:董保瑞、陈晓曦、冯上斌、邓磊
编辑:禅城融媒 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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