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话题持续升温,尤其是被业内称为中成药“生死条款”的第七十五条,随着2026年7月1日的临近,再次成为焦点。
核心聚焦:“生死条款”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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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于2023年2月10日由国家药监局下发,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核心宗旨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遵循中医药研究规律,加强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而第七十五条,正是规范中成药上市后管理的关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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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持有人应当加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加强对安全性风险的监测、评价和分析,应当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及时对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进行完善。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任何一项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申请药品再注册时仍为‘尚不明确’的,依法不予再注册。”
简单来说,2026年7月1日(《规定》施行满3年)起,任何中成药申请再注册时,只要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有一项仍标注“尚不明确”,就会被依法驳回,药品注册证书将被注销,无法继续上市流通。
这里需要明确两个关键时间节点,避免混淆:
2026年7月1日前:药品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即便三大项标注“尚不明确”,仍可正常销售;
2026年7月1日后:未通过再注册、注册证书被注销的品种,不得继续销售,但注销前合法生产的库存药品,原则上可在有效期内继续销售使用(特殊情况除外)。
真相解读:哪些品种才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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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规定》内容和行业实际,真正会被淘汰的,主要是两类品种,对正常流通的主流品种影响有限。
首先,《2022国家中药监管蓝皮书》显示,截至2023年5月,我国中成药有效批准文号约5.7万个,但其中存在大量“僵尸”批文——即有注册证,但长期不生产、不销售,缺乏上市后药物警戒和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品种。
这类品种想要通过再注册,需要补充大量安全性数据,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成本较高,很多企业会权衡经济效益后,主动放弃再注册,这也是政策调控的核心目标之一:清退无效批文,优化行业资源,推动中药产业从“数量扩张”走向“质量优先”。
其次,对于市面上正常流通、属于企业核心品种的中成药,多数企业自2023年《规定》出台后,就已启动说明书完善工作。《规定》第七条明确提出,“鼓励将真实世界研究、新型生物标志物等用于中药疗效评价”,也为企业补充数据提供了多种路径。
从监管实践来看,2025年国家药监局已发布多批中成药说明书修订公告,覆盖活力苏口服液、固肾生发丸等多个常用品种,修订重点均集中在三大核心项目,为2026年再注册提前扫清障碍。
此外,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报告显示,2024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占比仅12.1%,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占比5.1%,均低于化学药品,说明主流中成药的安全性有充分保障,这类品种只需按要求完善说明书,就能顺利通过再注册。
政策延伸:除了“生死条款”,哪些要点也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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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共十一章八十二条,除了第七十五条,还有多个条款与终端经营密切相关,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点,做好应对。
1. 毒性药味标注有明确要求
《规定》第七十三条明确:“中药处方中含毒性药味,或者含有其他已经现代毒理学证明具有毒性、易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中药饮片的,应当在该中药说明书【成份】项下标明处方中所含的毒性中药饮片名称,并在警示语中标明制剂中含有该中药饮片。”
这里的毒性药味,特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收载的毒性中药品种,后续在验收、销售时,需重点核对说明书标注是否规范。
2. 辨证使用中药,说明书需明确提示
对于涉及辨证使用的中药新药,《规定》第七十四条要求,说明书【注意事项】需包含“因中医的证、病机、体质等因素需要慎用的情形,以及饮食、配伍等方面与药物有关的注意事项”,如有药后调护,也需明确标注。这也是后续用药指导的重要依据。
3. 古代经典名方制剂有特殊规范
《规定》第六章专门规范了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这类制剂无需开展非临床有效性研究和临床试验,但需采用传统工艺、传统给药途径,功能主治以中医术语表述,说明书中还需列明【处方来源】【功能主治的理论依据】等项目,后续遇到相关品种需重点核对。
4. 上市后变更需合规,不可擅自调整
《规定》第八章明确,已上市中药的规格、生产工艺、用法用量、适用人群等变更,需由持有人开展研究评估,按规定经批准、备案后才可实施,不可擅自调整。比如变更用法用量,除特殊情形外,需开展临床试验,确保安全有效。
应对建议:提前排查,从容应对政策落地
结合《规定》要求和终端经营实际,建议提前做好以下两项工作,规避经营风险:
一是排查库存品种,重点梳理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仍为“尚不明确”的中成药,尤其是长期销量低迷、厂家实力较弱的品种,及时与供应商沟通,了解其再注册进展,避免库存积压;
二是关注厂家通知和监管公告,及时掌握常用品种的说明书修订情况,更新药品信息,确保销售时能准确向消费者说明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同时做好不良反应记录,为厂家补充数据提供支持。
规范不是淘汰,而是行业提质的开始
有人将第七十五条称为“生死条款”,但本质上,这不是对中成药行业的“一刀切”淘汰,而是通过刚性监管,倒逼企业重视药品安全性,补齐数据短板,终结说明书“尚不明确”的时代。
《规定》开篇就明确,中药新药研制应当“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重视临床获益与风险评估,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对于终端而言,政策落地后,中成药市场将更加规范,劣质品种被清退,优质品种的优势将更加突出,也能让大家更安心地推广、销售中药,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价值。
距离2026年7月1日还有6个月,提前排查、主动应对,才能从容适应政策变化,守住经营底线,抓住行业提质带来的新机遇。
*本文内容由AI辅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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