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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简白 编 深海
1月29日,国中水务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业绩预告期间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1亿元到-88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亿元到-1.0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00万元到1080万元。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到2.52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9亿元到2.28亿元,低于3亿元。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上年同期利润总额5815.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57.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5.7万元。每股收益:0.027元。营业收入:17915.57万元。
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是(一)主营业务影响。(1)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计提2020年污水处理费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导致信用资产减值损失3938.35万元。(2)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中标云南云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合同总金额19641万元,但未如期开工建设。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1)本期评估对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根据第三方的价值分析报告以及该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价值,对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约2.42亿元。
(2)本期确认对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1.58亿元,其中因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处置其六家亏损子公司而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7日,国中水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国中水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国中水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国中水务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
综合考虑前述资金占用及利息均已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黑龙江证监局决定:(1)责令国中水务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2)对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3)对丁宏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4)对尹峻、姜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5)对庄建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75万元的罚款;(6)对章韬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7)对张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8月23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8月23日收盘时持有国中水务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国中水务参与招投标项目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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