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据四川资阳公安交警微博消息,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资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两、三、四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如下:
一、整治对象
电动自行车、两轮(电动和燃油)摩托车、三轮(电动和燃油)摩托车、非标电动二轮车、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
二、整治重点
(一)未依法注册登记、备案上道路行驶,假牌套牌、无证驾驶、酒醉驾、毒驾。
(二)违法改(加、拼)装、违规载人、超员载客、未佩戴安全头盔。
(三)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在道路上飙车炸街。
(四)低速电动四轮车超特定运行区域上道路行驶。
三、临时备案
整治期间,公安机关将按资阳市人民政府六部门2024年10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综合管理的通告》规定,继续对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实施过渡期临时备案登记管理,发放全省统一式样的临时备案标识(非车辆号牌)。备案后的非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在过渡期(2028年5月31日前)内临时使用时间及通行范围不变。
四、通行要求
驾驶备案后的非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并知晓所驾备案车辆原属性和拥有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摩托车有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及车辆保险。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对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资阳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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