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为网友投稿质疑:盐城枫*双语学校有社会人员在操场上玩耍?质疑学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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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帖子经过学校报警称:是老师家属,不属于社会人员。
小编准备删除原贴,并向学校致歉。可是小编有几点疑问想学校解释一下!
第一,老师的家属是否属于社会人员?答案是肯定的,除非家属也是教职工,不然都属于社会人员。
第二,就算家属到校,学生还在上体育课,家属可以随意在操场上玩耍?不会影响学生集中注意力的上课?
第三,学生在上体育课,如果是踢球、扔沙包、飞盘等运动。万一老师家属孩子随意跑动,不小心出现磕着碰着,谁来承担责任?
以上三点,请盐都区教育局和盐城枫*双语学校给与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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