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市政府官网2026年1月29日公布的《宁德市2025年度第四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分析报告》披露了一起突发环境事件,等级为一般。事发四天后的2025年11月30日,下游水体恢复正常;12月2日,监测结果表明事故点及下游水体水环境质量恢复至原有水平,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
2025年11月27日5时20分许,一辆装载30.08吨氢氟酸(浓度55%)的槽罐车在省道306线古田县大甲镇至杉洋镇段(54KM+250M路段)发生侧翻,导致约0.54吨氢氟酸经泄压阀泄漏至路面并流入路旁山涧小溪中。
宁德市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表示,接到福安生态环境局报告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分管领导带领环境应急、综合执法、环境监测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源头阻断。对事故车辆罐体内剩余氢氟酸实施倒罐转移,彻底阻断泄漏源,在泄漏点路面抛洒石灰,中和残留氢氟酸,防止二次扩散。
二是沿程拦截。疏导分流事故点上游边沟来水,减少上游清水量;在事故点下游约20m、50m、200m处分段筑坝,对已泄漏至山涧小溪的氢氟酸进行拦截,并抛洒生石灰对水体进行中和沉淀处置。调度事故点下游3km处的宝桥二级电站水库落闸,将污染团拦截在宝桥二级电站水库内;提前调度鸳鸯溪一级电站水库开闸腾容,引入污染团后关闭闸门,实施分段拦截。
三是工程削污。在事故点下游100米河道内开展清淤作业,清淤产生的污染物料按规范转运并处置。在宝桥二级电站水库内投洒絮凝剂(聚合氯化铝),通过䋈凝沉淀作用,有效降低水体中氟化物浓度。
经过不间断地处置和加密监测,12月2日,监测结果表明事故点及下游水体水环境质量恢复至原有水平,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
另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此前发布的《2025年第四季度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公示》,2025年第四季度福建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起:“11·27”省道306线宁德古田大甲镇至杉洋镇段氢氟酸罐车侧翻泄漏事件(等级:一般)。
11月27日5时20分许,一辆载有氢氟酸的槽罐车在省道306线宁德古田大甲镇至杉洋镇段侧翻,少量氢氟酸通过泄压阀泄漏至路面并流入路旁山涧。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通过对罐体内剩余氢氟酸实施倒罐转移、路面抛洒石灰、下游分段筑坝和电站水库落闸拦截、投药中和及吸附等综合措施快速处置。至11月30日,下游水体恢复正常。
据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急危重病中心专家此前在澎湃新闻发表的科普文章,氢氟酸(Hydrofluoric Acid, HF)是一种在工业上广泛使用的无机酸,呈无色透明状,具有刺激性气味,易挥发,具有强烈刺激性和腐蚀性。即使是浓度极低的溶液,也能迅速穿透皮肤角质层,深入皮下组织,甚至侵入骨骼和血液。工业上常用于玻璃蚀刻、清洁剂、防锈除锈、制造氟化物(氟利昂)、印染等,家用方面光亮剂、除锈剂、洗涤剂有可能含有氢氟酸成分。与它的“表亲们”(如盐酸、硫酸)不同,氢氟酸对人体的伤害机制极为特殊和危险,俗名“化骨水、氟酸、白骨酸”等,是最危险的化学品之一。
2025年9月,“女子误触氢氟酸身亡”一事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杭州余杭警方2025年9月18日通报称,9月9日上午,受害人涂某某陪同两位女性朋友在事发区域垦荒种菜,其间涂某某在经过废墟时踩破一只白色方形塑料桶,脚部接触桶内液体(氢氟酸)后出现剧烈灼痛。同行人员取水为其冲洗后将其送至涂某某丈夫经营的食品店,后由其丈夫送医救治。
现场勘查发现,在废墟处另有两个同类型塑料桶(一桶满装、一桶剩半桶,均密封)和一外包装纸箱残片(上有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经调查,该废墟处原建有一平房,艾某发(男,1938年出生,湖北人)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曾在该空置平房居住,该三桶氢氟酸系其从事外墙清洗工作的儿子艾某槟(男,1973年出生)放置,2015年搬离时遗弃。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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