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去老周公寓那天,我站在玄关换鞋,手指无意识地绞着帆布包带——活了39年,这是我第一次跟男朋友同居,说不紧张是假的。
老周比我大5岁,是朋友介绍的,认识快两年,约会时永远体面周到:吃饭会提前订好我爱吃的淮扬菜馆,看电影会记得我不喜欢后排中间的位置,就连送我回家,都会等我房间灯亮了才开车走。我总觉得,像他这样温吞儒雅的人,同居生活大抵也是“相敬如宾”的,直到门被他从身后轻轻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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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让我“措手不及”的,是他的“收纳癖”。我抱着行李箱刚把衣服拿出来,转头就看见他蹲在衣柜前分类:衬衫要按深浅色挂好,袖口必须对齐衣架;内裤和袜子要分开装在抽屉的小格子里,连袜子的袜口都得朝上;就连我随手放在床头柜的发卡,他都要摆成一条直线,说“看着整齐,心里舒服”。
我愣在旁边笑:“老周,你这是把办公室的整理带回家了?”他抬头冲我眨眨眼,手里还捏着我的粉色发圈:“以前一个人住随便造,现在有你了,得让家像个样子。”那天晚上,我看着他把我的护肤品按使用顺序排在化妆台最前面,把我的拖鞋放在他的拖鞋旁边,突然觉得,这种“强迫症”似的细心,比任何甜言蜜语都戳人。
真正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藏在“老干部”外表下的“幼稚”。有天晚上我加班到十点,推开家门就看见客厅没开灯,只有电视亮着,播放着我小时候看的《美少女战士》。老周裹着我的粉色珊瑚绒毯子,窝在沙发里,手里还举着一根棒棒糖,看见我进来,眼睛亮晶晶的:“等你一起看,我查了,这集是月野兔变身的名场面。”
我又气又笑,走过去抢他的棒棒糖:“多大的人了,还看动画片吃棒棒糖?”他没松手,反而把我拉进毯子里,声音软乎乎的:“以前一个人看没劲儿,现在有你一起,就觉得特别有意思。”那天我们看到十二点,他会跟着月野兔一起喊变身口号,会因为反派欺负主角而皱眉头,甚至会在我打哈欠时,悄悄把我的头靠在他肩膀上。原来啊,再成熟的男人,也会在喜欢的人面前,露出孩子气的一面。
还有一次,我来例假,肚子疼得直冒冷汗。老周下班回来,看见我蜷在床上,二话不说就冲进厨房。我以为他会煮点红糖水,结果半个多小时后,他端着一碗黑乎乎的东西出来,一脸邀功的样子:“我查了小红书,生姜红枣桂圆煮鸡蛋,能缓解痛经,我加了点红糖,你尝尝。”
我看着碗里煮裂了壳的鸡蛋,还有浮在上面的姜丝,鼻子一酸。他坐在床边,小心翼翼地吹着勺子里的汤,说:“可能有点丑,但我煮了两遍,应该不辣了。”我尝了一口,甜得有点齁,却暖到了心里。以前我总觉得,39岁的人,早就过了需要“照顾”的年纪,直到遇见老周才知道,不管多大,有人把你的小事放在心上,都是最幸福的事。
不过最让我意外的,是他的“占有欲”。有次我跟闺蜜视频,聊到以前的相亲对象,老周在旁边拖地,看似没在意,却时不时往我这边瞟。挂了视频后,他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声音闷闷的:“以后别跟别人聊前任了,我会吃醋。”
我故意逗他:“你都多大了,还吃这种飞醋?”他把头埋在我颈窝,蹭了蹭:“不管多大,只要是关于你的,我就会在乎。”那天晚上,他给我讲他以前的事,讲他刚工作时住地下室的日子,讲他错过的那些人,最后握着我的手说:“以前总觉得一个人过挺好,直到遇见你才知道,有个人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聊废话,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
现在我们同居快三个月了,家里的收纳柜里,他的衬衫和我的裙子挨在一起;沙发上的珊瑚绒毯子,总是裹着两个人;厨房的锅里,偶尔会有煮裂了壳的鸡蛋;就连电视遥控器,都会放在我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
有人问我,39岁才第一次同居,会不会觉得晚?我总是笑着说,不晚。因为我知道,好的感情从来不怕晚,怕的是没勇气去尝试。以前我总觉得,39岁的人,早就该习惯孤独,直到遇见老周才明白,不管多大年纪,我们都值得被人当成宝贝,值得拥有一份不慌不忙、细水长流的爱。
就像现在,我坐在书桌前写这些字,老周在旁边煮奶茶,空气里飘着淡淡的奶香味。他走过来,把一杯热奶茶放在我手边,说:“别写太晚,明天还要一起去逛菜市场呢。”我抬头看他,灯光落在他脸上,温柔得不像话。
原来啊,所谓的“大吃一惊”,从来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那些藏在柴米油盐里的小细节,是他把你的喜好记在心里,是他在你面前卸下所有伪装,是他让你觉得,原来同居生活,可以这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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