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池梦蕊)1月29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解读《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针对《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中专章阐述的“医养结合”内容如何落地的问题,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徐长顺进行了详细解答。他表示,推动医养结合是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的关键举措,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可及、便捷、可负担”三大原则,切实增强老年人在健康养老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可及,主要是提升服务的可及性,强化规划引领与设施协同,重点推动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同址或毗邻”建设,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新建、转型、改扩建等形式,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医学、老年医学、安宁疗护科室或者病区,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优质的健康服务。
二是便捷,主要是提升服务的便捷性。第一,开展医养联合体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促进双向转诊,简化老年人就医程序。第二,结合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通过个性化签约,增加失能、高龄“老老人”服务频次、拓展服务内容。第三,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上门诊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建立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的服务衔接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医养服务在居家场景下的深度融合。第四,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和使用安全,老年人在社区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的用药更便捷。
三是可负担,主要是提升服务的可负担性。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者支持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及其内设医疗机构和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支持范围,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费用负担。
“健康养老离不开优质的医疗保障,这样的养老才能真正让老人安心、家人放心。只有医和养的有效融合,才能真正增加老年人健康养老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徐长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扎实推动条款的有效落实,努力让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离老年人更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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