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紧扣“春雷行动2026”专项执法部署,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成功查处一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依法没收假冒贵州“茅台”牌白酒19瓶,对当事人处以35000元罚款,以严格执法筑牢商标权益保护防线,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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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源于群众举报,有市民反映辖区内某名酒体验馆涉嫌销售假冒“茅台”白酒。接到举报后,利州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第一时间组建执法小组对涉事门店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待售的19瓶“茅台”牌白酒均无法提供合法进货票据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涉嫌侵权。依据执法程序,工作人员当即对涉案商品实施查封扣押,经核算,涉案货值达3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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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界定涉案商品性质,利州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专业鉴定,鉴定结论明确载明“送鉴产品非该公司生产(包装)”,确认该批白酒系侵犯“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当事人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情节、涉案货值金额及配合调查态度,该局依法作出没收全部侵权商品并处3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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