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临时救助又出新政。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聚焦提升临时救助制度时效性、可及性,提出一系列新的措施和要求。
“小额快救”堪称新政最大亮点。
以往,临时救助虽说是“应急”,但审核审批环节不少,救助资金到账可能要等十天半个月,对于急着用钱渡难关的家庭来说,难免“远水难解近渴”。新政明确,对因遭遇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实施“小额快救”——以“小金额、免核对、快办理”提升临时救助“救急难”的制度效能,“办理时限不超过3天”。
这是提速之策,也是务实之举。作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项制度,临时救助的作用是“兜底的再兜底”,目标定位是“保基本”——解决城乡群众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新政推行“小金额”救助——最高档不超过当地一个月低保标准,既不会让各地财政过度承压,又能“照顾”到更多需要救助的人,让“救急不救贫”的临时救助更富操作性。
除了提升救助时效,新政还显著扩大了救助覆盖面。
新政明确,对因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经公示后给予临时救助;对经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者经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如此“扩容”,让临时救助不仅能“救得快”,还能“救得全”,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急难群众。
当前,新政还处在“意见”阶段,要达成美好初衷和愿景,各地还有不少问题要解决。
在执行层面,救助资金能否及时足额拨付,人手配备是否充足,人员素质是否过关,“免核对”的道德风险如何规避,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必须通过富有刚性的实施细则落实到位。否则,期待中的“快救”不仅很难快得起来,还可能会出现“错救”“骗救”等各种“跑偏”。
只有执行环节不“怠惰”不“跑偏”,临时救助才能更给力,才能“救得快”“救得全”“救得公”,真正成为急难群众的“及时雨”“雪中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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