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学期还未结束,就要交下学期学费?
近日,深圳一学生家长接到班主任通知,要求提前缴纳2026年春季学期定位费2000元,用于预定新学期的学位、床位及书本等。由于对这一费用感到疑惑,该名家长将此事反映在了深圳论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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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表示,校方未出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跨学期预收学费的书面文件,仅以“提前缴费方便管理”为由要求缴纳,并口头告知逾期未缴将影响新学期报名注册,疑似强制收费。希望学校能够停止提前收费这一行为,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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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校为龙岗区某民办技工学校。在家长提供的群聊天记录截图中,其班主任强调深圳市所有民办学校都收取定位费。
帖子发布第二日,该校就此事作出了回应。校方表示,未强制要求缴费,对于存在经济困难的家庭,学校一直提供灵活缴费方案,家长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缓交、少交,甚至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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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费原因,校方称是为提前统筹下学期课本、教材、实训室耗材等教学资源,以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并非“锁定学位”。后续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核查工作,持续优化收费告知、家校沟通等流程。
几日后,学校再次回应,表示已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启动 “定位费” 退费流程。目前,该校已完成全部涉及费用的退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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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该校“提前收取下学期费用”的做法并非个例。有不少网友反映,其他民办学校同样存在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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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提前收费这一做法是否合理?
据悉,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早在2003年,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局、财政局就曾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我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民办中小学(职业学校)按学期收费,一般在开学前10天收取。应收费项目为学杂费与住宿费,代收费项目为校服费、伙食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以及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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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2023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中指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各种教辅书、学具、报刊杂志等资料(含软件、平板电脑、课程资源等);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变相违规加收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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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对提前收费的担忧,或许主要集中在这三点:财务计划被打乱、收费依据与强制性不透明、以及对学校管理规范性产生疑虑。
从校方角度,此类做法通常出于现实运营考量:提前预收费用是为了锁定生源,同时也缓解了现金流压力,并能为教材采购、师资安排等预留准备时间。尤其在近几年公办学校扩建、扩招,公办学位增加的背景下,民办教育竞争加剧、招生困难,某些学校为了“留住”生源,兵行险招,采取提前收取“定位费”这一违规做法。
此次事件尽管以校方退费告一段落,但其中反映出的收费时序、依据和沟通方式等问题,在部分民办学校中仍有一定普遍性。相关管理规定已明确按学期收费的原则,“提前定位费”等名目若未经审批,实质上仍触及了合规边界。
要减少此类争议,既需要学校更严格地依规行事、做好主动告知,也提示监管政策在执行层面需持续细化与传导,从而在操作中厘清界限,维护家校互信。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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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编辑:k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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