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是二十四节气里的第一个节气,民间则习称“打春”,立春有迎春、打春(打春牛)、咬春(吃春饼)、祭祀、劝农等习俗。“打春牛”预示农耕活动的开始,有规劝农事、鼓励春耕的含义。内乡县衙是非遗农历二十四节气“打春牛习俗”的保护单位,2016年11月30日,农历二十四节气包含内乡“打春牛习俗”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21年6月10日,内乡打春牛习俗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
打春牛习俗保护单位内乡县衙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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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衙历经元明清,距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现存建筑大多为清代建筑。内乡县衙1984年被批准为全国第一家衙门博物馆,是我国保存最完整的县级官署衙门,有“天下第一衙”之称。内乡县衙先后被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楹联文化重点教育基地、中国楹联博物院、河南省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河南省廉政教育基地。
内乡县衙占地4万多平方米,计有院落18进,房舍280余间,珍存文物近千件,其建筑和文物遗存,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反映了我国皇权社会基层政权运作模式和官吏的生活起居,是研究皇权社会一座珍贵的“文史资料库”。内乡县衙以其唯一性、独特性、完整性、艺术性、文化性等特点被称为“神州大地绝无仅有的历史标本”。
内乡县衙是我国衙署文化研究的发祥地。由全国众多知名历史学家、古建专家和高校教授参加的四届全国衙署文化研讨会,发表了百余篇研究论文,十几部学术专著,使内乡县衙成为我国衙署文化的研究中心;近6000平方米,60个陈展单体的陈列展览及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再现了古代官署衙门的赫赫威严。特别是每个建筑物前的匾额、楹联都以其语言精练、含义深刻而令人赞不绝口。其中许多楹联、匾额所折射出的民本思想和亲民、爱民理念,对我们今天仍有许多借鉴意义。内乡县衙丰富的文化内涵被称为“一座内乡衙,半部官文化”。
内乡县衙的建筑与《明史》《清会典》所载的“坐北朝南、左文右武、前堂后邸、监狱居南”的建筑规制完全一致,其大堂、二堂、三堂分别比附北京故宫的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而建,贯穿了我国古代皇权社会的礼制思想和中庸之道,同时又受其地理位置和其主持营建者、工部下派官员浙江人章炳焘的影响,融长江南北的建筑风格于一体,充分展示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建筑艺术,被专家称为“北有北京故宫,南有内乡县衙”“龙头在北京,龙尾在内乡”。
内乡县衙已经成为中原大地上新崛起的旅游胜地,国内游客遍及3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国外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有100多万人次的游客来观光游览。内乡县衙已成为世界了解内乡、内乡走向世界的窗口和桥梁。
内乡打春牛习俗的历史渊源
立春,春季万物复苏,“打春牛”预示农耕活动的开始,有规劝农事、鼓励春耕的含义。据史料记载:“打春牛”这一活动,源于周代《礼记·月令》中的“出土牛,以送寒气”之说。经汉代,打春牛风俗已相当流行。南阳市博物馆馆藏的一通东汉“张景造土牛碑”,记述了太守同意张景每年出钱制作土牛等器物设施,举行打春牛仪和劝农活动,并免除其家徭役。唐代,土牛、芒神的颜色则要“各随其方”,其颜色必须与所在的方位相对应。宋代,仁宗颁布《土牛经》后,打春牛之风日益活跃,由宫廷、官署而遍及乡里。“小儿着鞭鞭土牛,学翁打春先打头”杨万里《观小儿戏打春牛》一诗生动地记述了宋代“鞭春牛”活动。元代,据《析津志辑佚·岁纪》记载:立春前三天,太史院、司农司请中书省宰辅等官员一同在大都齐政楼南迎接太岁神牛。明代,《明会典》中明确规定了《有司鞭春仪》,用土牛迎接春天的到来,通过验占散病逐疫、祈求丰收、祈求吉利财旺。清代,打春牛活动在全国蔚然成风,清末时期又改用纸牛,即以竹子为骨架,外糊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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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衙的迎春活动由来已久,同治八年《内乡通考》记载清代一直都在进行相关活动。民国十年后废止,建国后又逐渐恢复,逐渐演变成为一项民俗文化活动,直到现在已经成为内乡县最重要的民间习俗之一。
内乡县衙保存有哪些打春牛实物
内乡县衙不断挖掘博大精深的衙署文化。同时,整理、征集与衙署文化相关的文物,丰富馆藏文物数量。馆藏与“打春牛”相关的实物有:迎春池。现保存在内乡县衙内(外形尺寸140cm×85cm×48cm,容积尺寸104cm×60cm×36cm);泥塑土牛。春牛身高四尺象征一年四季;身长八尺象征一年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和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八个节气;尾长一尺二寸象征一年十二个月;芒神。造型颜色据本年干支和立春日干支而定,芒种身高三尺六寸五分象征着一年365天;手持鞭长二尺四寸,象征一年24个节气;春鞭。春鞭一般用于驱使牲畜的鞭子代替,春鞭在打春牛活动中作为鞭打春牛的道具使用;官衔牌、肃静、回避牌:木质,白粉底,黑字。官员出行(或者出巡)所乘坐及随行的仪仗,旧时王侯、官员等外出时禁止闲人喧哗之词,在打春牛活动中作为知县出巡的仪仗使用;春凳。春凳长五六尺,宽逾二尺,在打春牛中用于摆放祭品;《内乡通考》。清同治八年《内乡通考》。同时在实物上还有扶犁亲耕的“犁”“升、斗”等大量的民俗用具。
内乡打春牛习俗的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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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二十四节气(内乡打春牛习俗)是流行于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世代传承的立春节气习俗。“打春牛”是其最早为官民共享的习俗,后逐渐演变成当地民众自发组织和参与的民俗活动。活动十分丰富,立春前一日群众自发组织队伍去先农坛祭拜春牛和芒神;祭拜完毕,在附近田里耕地以祈丰年;立春日民众手执彩旗、敲锣打鼓齐聚内乡县衙。有礼官装扮者将纸糊春牛放置广场中心,有县令装扮者根据习俗绕牛三圈并鞭打春牛,将春牛击破,牛肚内五谷、干果、红枣、核桃等纷纷落地,群众欢呼抢食,以期新的一年五谷丰登、吉年有余;随后群众在县衙周边开始游街闹春,鼓乐、狮子、旱船、高跷等民间杂耍尽情表演;闹春后长辈给孩子带上春鸡、亲朋互送春牛、剪纸福字等,相互表达祝福之意。“打春牛习俗”是当地民众自发参与活动,并通过仪式、传说、故事、谚语、歌谣等进行相关知识的传递。
内乡打春牛习俗主要特点有哪些
农历二十四节气(内乡打春牛习俗)主要特点有三个。一是演变性,二是丰富性,三是庄重性。演变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农耕文化渐渐衰落,“打春牛”的岁时活动也由过去官民共同参与逐渐演变成为一项民众自发参与的文化活动。丰富性:活动为期两天,除了核心的打春牛,还有一系列的如祭祀、迎春、春耕、闹春、送春的仪式和活动,妇女们给小孩们佩戴“春鸡”,男左女右,大家还要咬春吃春饼等。庄重性:整个过程热闹喜庆,同时又有一系列严谨的仪式,承载着民众对于自然的敬畏。
内乡打春牛习俗沿用哪些礼俗
清代的立春礼仪活动持续两天。迎春在立春前一天的早晨或者上午开始,参加者于清晨就要到官署汇集,然后向城东出发。迎春的活动一般在下午或者傍晚结束。在芒神和土牛安置于官署之后,参加迎春的官员还要留下来聚餐,并且观赏演戏。书院的师生,也参加官员们的这些活动。与迎春不同,鞭春多在立春日立春的时刻举行。《大清通礼》规定“立春时至”行鞭春礼,在许多地区也是遵制执行,例如广东《始兴县志》载:“立春时鞭之。”但是在一些其他地区却是在清晨大早举行,例如广东《乐昌县志》载:“厥明鞭春”。清代迎春礼仪举行的时间与汉代已经大有不同。汉代的礼仪仅于立春的当天举行,而清代的礼仪持续两天,迎春礼于立春的前一天举行,也就是说,是在立春之前举行,是名副其实的“迎春”。迎春礼仪在汉代的主要功能是表时令,迎时气,而在清代则成为一个具有深厚群众基础的官方礼仪,成为一个热烈的节庆活动,其功能不仅是表时令,而且是“官民同庆”,提供了官民社会互动的良机,具有多种社会功能。
清代的迎春礼和汉代一样仍在东郊举行,但是具体的地点并不相同。例如河南正阳,专门设置春场,山东招远在演武亭举行。这些不同的地点表明,迎春举行的场所没有严格的定制,而是在“东郊”的大原则下,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它不排斥某些宗教,地点是多样性的:既有佛教的庙宇,也有道教的宫观,还有儒家的书院,只要它们处于东郊,就有可能被选作迎春的场所。
鞭春的场所也不完全相同,多数地区是在官署院内或者官署的仪门之前举行,但是也有例外。湖南会同在东郊迎接芒神、土牛,要迎入官署,但是鞭春要再抬到东郊,并在东郊鞭春。在河南汝南于东郊迎春,但是次日依然在东郊鞭春。
与汉代相比,清代迎春礼的一个重大的改变是武官的参加,这在汉代是禁止的。在清代,武官不仅可以参加,而且和文职官员一样祭祀芒神和鞭春,并且和文官一起参加春宴。县令乘轿子在前,武官骑马在后。在有的地区县令和武官都乘轿子。除政府官员之外,书院的师生也应邀参加迎春和春宴,观赏立春演剧。参加迎春的手工业者和农民可以分为两种。或者他们是真正的手工业者和农民,或者他们是由演员扮演的手工业者和农民。山东招远“农人牵耕牛,荷田家器;各行结彩楼,楼额以牌,日某行”。此外,还有春官和春吏,一般由机智灵活的乞丐、演员或者其他人扮演。春官春吏是迎春礼俗中十分活跃的角色。扮演者穿官服,但是在许多地区,他们早在立春之前就开始活动,在有的地区,春官春吏于立春前一个月就向居民贺春。
政府官员在迎春礼中要穿朝服或者吉服。无论是知州还是承吏,“通着公服顶戴”,而“阖街执事人等皆美服”,有的地方还流行簪花。在清代,参加迎春的官员才有资格戴花,这是一种社会地位的标志。芒神和土牛在迎春和鞭春两个礼仪中都位于中心。它们的制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形状和尺寸不能随意改变。
朝廷礼制允许迎春使用鼓乐,但是对其他接头游艺杂技则没有提及。然而在迎春礼俗活动中,戏剧及其他娱乐活动十分活跃。迎春实际上为官员和民众提供了一个娱乐的机会,缩短官民之间的距离。迎春演剧的情形在各地也有所不同,有的是迎春出发前在官署演出,有的是在迎春时演出,有的在迎春之后演出,在一些地区,演剧活动早在立春前数日就已经开始了。街头戏剧起源于大傩,有着不同的形式,与地域性的音乐舞蹈和其他民间艺术有关。清中后期,杂剧扮演的过分铺张严重冲击了迎春劝农的本意,有的地区在乾隆时期就进行了限制。但迎春演剧已经成为官方迎春礼俗的一部分,它壮大了迎春礼仪的声势,这实际上也壮大了官府的声威。
在清代的迎春活动中,“撒痘”的风俗十分流行。当游行队伍中的春牛在街上经过时,观众往春牛身上抛撒豆粒或者稻米。人们相信,“撒痘”可以祛痘。人们把春牛看作吉祥的象征,认为它可以为儿童带来健康和幸运。因此在一些地区还产生了和牛有关的其他习俗,例如摸土牛、转土牛和以豆挂春牛角的风俗。
“牛土”或“牛纸”是指在官署鞭春之后,也就是在土牛或纸牛被打碎之后,围观的民众抢得的土块或纸片。
鞭春之后要送春,即地方政府给乡绅送小芒神和小春牛,有的地方还送给政府各部门。送春并不是清代的发明,而是早已有之,正如同治《德化县志》所说,送春“盖仿古太守颁春遗意”。
内乡打春牛习俗沿用哪些服饰
立春服饰是官方礼俗,也是民间立春习俗的重要内容。官员迎春的服装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例如在东汉时期要穿青衣,戴青帻,清代要穿吉服或者朝服。民间对于立春服装没有特殊的要求,然而立春的装饰和佩戴却十分丰富多彩,彩花、春燕、春蝶、春杖等,多为年轻妇女的头饰。儿童的配饰主要是春鸡和春娃。这些立春饰物不仅精巧可爱,具有美感,而且寓意深长,凝结着良好的愿望。这里的立春服饰主要是指春蛾、春燕、春花、春杖以及春鸡、春娃等立春佩戴的装饰品。它们是立春节日的形象标志,有着独特的形式、深刻的寓意和响亮的名称,不仅昭然醒目,而且富有美感。春饰是立春节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在立春的官方礼俗还是在民间习俗中,都发挥重要作用。
如果说春燕和春蝶是妇女和姑娘们立春的饰物,那么春鸡和春娃则是儿童的饰物。春鸡的做法是:用花布裹棉花,形同菱角,一角尖端缀花椒仁做鸡的眼睛,另一角缝几根与身等长的花布条作尾巴。母亲用彩色碎布头缝制成“春公鸡”“春娃娃”,这在鲁北和鲁南地区都很流行。春公鸡钉在儿童的左衣袖上,以鸡谐“吉”,象征孩子吉祥如意。春公鸡的嘴上还要叼一串豆粒,几岁叼几粒,以鸡吃豆隐寓孩子不生天花、麻疹等疾病。关于春鸡的戴法也存在地域性的差别,例如河南《洛阳县志》载“小儿女剪彩作春鸡戴头上。”《商水县志》载:“小儿女剪采作春鸡戴头上或袖上。” 在山东一些地区,春鸡要在元宵节或者正月十六赶庙会时扔掉。戴春鸡和扔春鸡实际上是一种巫术手段,目的在于祛病。鸡不仅能够以“鸡吃痘”寓意祛除水痘,犹如迎春撒豆的寓意一样,而且公鸡还被认为是吉祥的动物,因为“鸡”和“吉”同音。孩子戴“春鸡”就是戴“春吉”。而鸡又降服“五毒”,即蜈蚣、蝎子、蟾蜍、蛇、马蜂或者蚰蜒等。在民间艺术中,祛除五毒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题材,深受民众的喜爱。肚兜和背心绣以五毒也有巫术的作用。鸡降服五毒,这意味着降服一切毒虫。“立春用绢作孩形,俗名春娃,童稚佩之。” 春娃娃类同年画上的娃娃,寄托着母亲对孩子迎着春风茁壮成长的殷切期望。
春鞭、春杖是依照鞭春礼仪所使用的春鞭、春杖而缩小的手工艺品。在鞭春时,众官员在正官的带领下手执春鞭或者春杖绕春牛三周,然后鞭打春牛,普通百姓不能参加鞭春礼,但是这项礼仪对百姓有吸引力,他们也有参与的愿望,于是模仿鞭春所用的鞭和杖制成春鞭和春杖作为节日的饰物。有的地区还把立春的饰物插于房门前,在一些地区,迎春的队列在迎春归来时散发春花、春杖,例如河南彰德“散春花,撒春豆”。在这种情况下,春花和春杖又成为联络官方礼仪和民间习俗的纽带。作为饰物的春鞭、春杖是真实的春鞭、春杖的仿制,显然是受鞭春礼仪的影响。在鞭春礼仪中,官员以春鞭、春杖鞭春。因为民众不能参加鞭春,所以仿制春鞭、春杖,以此表达迎春的愿望。妇女把精巧的春鞭、春杖佩于头上,是把它们作为春天的象征看待的。
青旗是以青色丝绸制作的妇女的立春饰物,流行于张家口一带。 青旗是立春古老的习俗之一。东汉时迎春礼仪的旗帜即为青色。南北朝时期以青旗为饰物的习俗在北方已经流行,在辽代,戴青旗的习俗相当普遍立春举青旗,穿青衣,作为古老的礼俗已经消失,但是在边远的地区依然可以存在。
春帖是立春时节房屋的饰物。许多地区立春日在红纸上书写“宜春”二字,贴于房门上。贴“宜春”的习俗在晋代的荆楚地区就已经存在,在清代,荆楚地区门窗上贴“宜春”的习俗还是十分流行, 在其他地区也很普遍。在江南一些地区,每家每户置桌于门口,桌上以红纸写着“迎春接福”四个字。还有一些地区,贴春帖的习俗与官方礼仪联系在了一起,官方的迎春礼仪对于民间习俗有着重要的影响。相反,民间习俗也能够影响到官方礼俗,在一些地区,这种书写宜春的习俗也进入了官方的礼仪。立春书写和张贴宜春是民间关于文字信仰的一个部分。此类的信仰在民间还有很多,例如在新年贴福字,在南方一些地区还要倒过来贴“福倒”表示“福到”。立春贴春帖也具有保佑人们在春来之际吉利安康的作用。
内乡县衙作为保护单位如何传承与保护
农历二十四节气(内乡打春牛习俗)作为当地民众广泛参与的民俗活动,其传承群体以内乡县衙博物馆及内乡衙署文化研究会为代表。1984年内乡县衙博物馆成立以来,组成专门机构,每年都从经费中抽出一部分专款用于农历二十四节气(内乡打(鞭)春牛习俗)的研究和实施。深挖打春牛民俗文化,根据史料记载对相关资料进行搜集整理、研讨论证,编写剧本排演大型民俗节目《打春牛》,多年来在中央、省、市、县电视台专题节目中播出。并开办专题展览,通过泥塑、展板、展品、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大众展示这一习俗活动,让更多社会大众了解古代中国的传统文化,每年接待人数达100万人次。内乡衙署文化研究会通过走访民众,与当地学者多次探讨,从内乡历史沿革、迎春礼俗起源、演变、春牛史话等方面进行研究,出版《内乡县衙与打春牛》一书,该书详细阐述打春牛活动的历史渊源,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生动展现了这一民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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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前后群众进行打春牛民俗活动的同时,内乡衙署文化研究会根据多年研究创新形式和内容,使群众可以尽可能地参与到打春牛活动中去,在娱乐中受到教育,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关心支持,从而形成全民传承、保护、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强大合力,让传统文化开新花,结新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精神和气质,深刻而生动地表现了他们的生活、情感、思想和愿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必须而迫切,这不仅是每个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文化工程,只有坚持实施科学正确的方法与措施,才能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把我们珍贵的、濒危的、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来,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王晓杰 南阳文物保护研究院研究员、河南省非遗内乡打春牛习俗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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