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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首例!业主反诉前物业乱收电梯费胜诉 法院判令退费并驳回诉求
1月27日,赣州经开区乾盛·T1公馆小区部分业主,收到了一笔特殊退款——小区前物业深圳市花样年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法院判决将此前收取的电梯运行费返还至业主账户。这是近年来赣州多起物业起诉业主欠费案例中,业主通过应诉反诉胜诉的首例,为全市业主依法维权提供了重要借鉴。
T1公馆小区于2019年1月交房,开发商聘请花样年物业提供前期服务。该物业进场后,便以“电梯运行费”为名向业主收费,而这一项目并未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为逼迫业主交费,花样年物业采取强硬手段:拒不为未交费业主报备装修、禁止装修人员及材料进入小区,还截取未备案合同条款发至业主群恐吓要挟。多数业主因费用不高、不愿耗费精力,选择妥协交费。
尝到甜头后,花样年物业进一步扩大不当收费范围,将楼栋大堂、过道、监控等公共区域用电并入电梯电费,由业主分摊。这一操作直至2021年7月被业主发现,物业才迫于压力为25台电梯加装独立电表。
更令人不满的是,花样年物业收费加码却服务缩水。合同明确1.78元/月/平方米的物业费已包含电梯运行费,但其仍额外摊销电梯维保费、年检费、保险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同时,物业长期压缩人员配置,缺岗十余人,消控室四年半无人在岗;电梯保养流于形式,工程人员伪造保养记录,25台电梯轨道油壶均为空置,导致电梯频繁出现下坠、关人、故障停运超1个月等问题经常发生,引发业主强烈不满。
2023年8月,T1公馆业委会完成备案,经业主大会表决,2024年1月决定提前解聘花样年物业,要求其4月1日撤场。撤场前,该物业仍要求567户业主补交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的电梯运行费,每户金额从2000余元至4000元不等,业主们纷纷拒交这笔“糊涂账”。
2025年4月,撤场满一年的花样年物业将部分业主诉至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索要上述电梯运行费及违约金,小区累计被诉金额近200万元。首批被起诉业主虽明知律师费高于诉讼标的,仍决定联合维权,聘请专业物业法律律师钟北斗代理,在应诉同时反诉物业服务不到位。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业主欠缴部分费用属实,但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电梯运行费单独收费约定,花样年物业未经法定程序加收该费用,于法无据。法院判决:驳回花样年物业收取电梯运行费及违约金的诉求,已收取的费用依法返还。花样年物业不服上诉至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二审,2025年10月30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胜诉之余,T1公馆业委会的创新治理也值得关注。更换新物业后,业委会在赣州首推“利润定额包干合同”,明确物业年度利润比例,要求物业在确保盈利后才可提取利润,结余资金存入小区专用账户,每季度公示第三方审计报告,实现物业费收支全透明。新合同中虽仍有电梯电费分摊约定,但因数据公开、权责清晰,得到业主积极配合。
短评:依法维权打破“弱肉强食”格局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常源于服务缺位却收费越位。现实中,不少业主面对物业强势施压,因维权成本高、嫌麻烦选择妥协,反而助长不良物业气焰。T1公馆业主的胜诉,关键在于摒弃“忍一时”心态,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这一案例也警示物业公司:收费必须有合同依据和法定程序,服务质量是立身之本。同时,业委会的规范运作、合同化管理,能从源头化解矛盾。唯有物业守底线、业主敢维权、多方共参与,才能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构建和谐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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