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意愿、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提升税收管理质效,我市将于近期开展“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参与条件
2026年1月29日至3月10日期间,消费者在南阳市范围内向零售(不含机动车销售业)、餐饮、住宿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或服务(不含购物卡、加油卡等各类商家预付卡形式),取得的单张金额不低于100元(含)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可上传至云闪付APP有奖发票系统参与抽奖活动。活动期间,每名消费者总计可上传5张发票,即5次抽奖机会。
二、奖项设置
奖项以无门槛消费券的形式通过“云闪付”APP即时兑付中奖者,共设置3个等级奖项,其中:一等奖100元消费券,中奖率3%;二等奖50元消费券,中奖率9%;三等奖20元消费券,中奖率的78%,奖项合计200万元,综合中奖率90%。
三、参与流程
消费者登录进入云闪付APP(定位南阳),点击首页“政府消费券”--点击“南阳有奖发票”进入活动界面--点击“上传发票”进行发票信息登记--发票验证成功后进入抽奖界面--点击抽奖。
消费者中奖后,消费券自动存入用户券包,可在云闪付首页点击“我的”--点击“优惠券”查看获奖消费券。消费券可在全市指定商家(具体商家名单可在“云闪付”APP查询)消费使用,不设核销门槛,用户点击优惠券,点击“出示付款码”,交易金额高出消费券面额0.01元即可使用。参与者抽奖获得的消费券,须在2026年3月10日前使用,逾期自动作废。
四、注意事项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票无法参与活动: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2.未通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发票;3.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发票;4.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5.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7.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8.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的发票。
(二)参与活动商家应规范经营,依法依规为消费者开具发票,严禁拒开发票、虚开发票、变相加价、低价高开等违规行为,违者将取消活动资格、追回已兑付奖金并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活动咨询电话:95516
投诉举报电话:12366
特此公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