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文山市秉烈乡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与多部门联动下,一起持续二十余年、一度陷入僵局的土地租赁纠纷被化解。当事人王某某与李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困扰双方多年的土地使用与补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2004年6月,王某某与李某某签订协议,约定李某某将秉烈乡某村一块2.77亩土地交由王某某建设养殖场,王某某一次性支付500元,李某某同意其“永久使用”。2025年1月,李某某提出收回土地经营权,双方产生激烈争议。王某某要求补偿40万元投资损失,李某某同意支付5000元,差距大,首次调解未能成功。此后,双方矛盾激化,自行在争议土地上种植作物,使调解陷入长期拉锯。
面对这一历史遗留的“硬骨头”,秉烈乡综治中心迅速响应,发挥基层社会治理“指挥部”作用。在乡党委政府支持下,综治中心立即启动联动调解机制,统筹协调乡农业农村部门、司法所、马塘法庭、属地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组建专项调解工作组,明确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兼顾情理的调解方向。
调解组在综治中心的统一调度下,分工协作:深入双方家庭走访,摸清诉求根源;查阅历史档案,厘清土地权属与协议背景;尤其是马塘法庭工作人员从法律层面明确指出,农村集体土地禁止私自买卖,原“永久使用”条款无效,但王某某长期投入形成的事实关系应予合理补偿。这一法律意见为打破僵局提供坚实依据。
1月13日,在综治中心再次组织下,专项调解组召集双方进行最终调解。调解中,各部门依据综治中心统筹安排,协同发力: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侧重情绪疏导与乡情沟通;法庭人员聚焦释法说理;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政策参考。通过持续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和解:王某某同意将于2月15日前归还土地,李某某支付其建筑物补偿款8000元。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承诺不再就此引发纠纷。
秉烈乡综治中心通过高效统筹行政、司法等资源,将分散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实现对复杂矛盾的精准研判与协同处置。不仅化解这起旷日持久的纠纷,而且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下一步,将协调司法所等部门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协议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 朱光清
编辑 李润棋 汤棵惠(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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