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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歌
仪门前的石狮静默对视了六百五十年,大堂上“明镜高悬”的匾额见证过无数五品知县的升堂断案。
这座中原保存最完整的明代县衙,藏着一个王朝基层治理的鲜活切片。
这便是叶县县衙。
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正值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大力恢复统治秩序的时期。
作为开国皇帝整顿吏治、重建官僚体系的重要举措,这座县衙的兴建本身便承载着特殊的历史意义。
按照明代官制,全国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
明代将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因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四县合并而成,形成了一处地域广阔的行政单元。
更为关键的是,叶县每年上缴赋税超过十万石,这在以农业税为主要财政来源的明代,是一笔可观的财政收入。
加之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在“畿、望、紧、赤”的县等划分中处于“紧”的位置,战略地位重要。
多重因素叠加,使得这里的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县衙的规格自然也比普通县衙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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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著名文人黄庭坚与这里有着不解之缘。
1067年,黄庭坚进士及第后,初入仕途便来到叶县任县尉,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涯。
县衙内存有黄庭坚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
院内立有宋太祖御制戒石铭石碑,即为黄庭坚所书。
清同治年间,知县欧阳霖为纪念这位文化巨匠,在卧羊山修建了黄文节公祠,并专门索来黄庭坚晚年为皇帝书写的书法作品《幽兰赋》,将其勒石刻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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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兰赋》碑刻堪称叶县县衙的镇馆之宝。
这组碑刻共十二块,以大字行书刻成,大小错落有致,大字逾尺,小字盈寸,整体和谐统一,极富韵致。
碑文书法在黄庭坚原有的奇崛挺拔风格基础上,更显苍劲有力,飘洒俊逸。
书法界评价其有“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意境,是黄庭坚晚年大字行书的得意之作,堪称我国书法史上的艺术珍品。
1919年,项城田作霖又为碑刻添刻了黄庭坚画像。
画像碑与《幽兰赋》碑并立,珠联璧合,相得益彰,成为县衙内最具文化价值的景观之一。
游客在此不仅能感受古代官署的庄严,更能领略中国传统书法艺术的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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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是县衙的核心建筑,也是知县举行重大典礼、审理重要案件的地方。
叶县县衙的大堂面阔五间,进深三间,采用九檩抬梁式结构,屋顶覆以灰色筒瓦,显得庄严肃穆。
大堂正中央悬挂着“明镜高悬”匾额,下方是知县的公案,左右两侧陈列着“肃静”、“回避”等仪仗牌。
大堂前设有月台,是举行仪式时官员站立之处。
大堂内还陈列着三百多件(套)文物,其中七十多件为国内所仅有,包括明代的刑具、文书、官服等,为研究明代司法制度提供了实物资料。
叶县县衙如同一部立体的史书,每一块砖石、每一处雕刻都在诉说着过往的故事。
当游客穿过仪门,走在大堂前的青石路上,脚下的每一步都踏在六百五十年的历史积淀之上。
这座五品县衙不仅是一座建筑遗存,更是中国古代县级政权运作的鲜活标本,是南北文化交融的实物见证,是廉政传统与书法艺术的共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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