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日报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下称“中行青海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下称“中国信达青海分公司”)达成的转让协议,中行青海省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担保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青海分公司。中行青海省分行与中国信达青海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青海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青海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中行青海省分行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贷款行名称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债权本金余额 债权利息余额 担保合同编号
1 中国银行城北支行 青海睿博变压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青中银城北小短借字第002号 8845097.48 322358.09 2024年青中银城北小抵字第002号;2024年青中银城北小保字第002号
2 青海亘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3年青中银城北小循借字第047号 551000.00 26351.99 2023年青中银城北小保字第070号;2023年青中银城北小抵字第084号
3 青海带鼠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5年青中银城北小短借字第008号 3699058.13 23512.30 2025年青中银城北小抵字第008号;2025年青中银城北小保字第013号
4 中国银行西宁市分行 青海亮皓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青中银西宁短借普字034号 497438.18 22380.79 2023年青中银西宁高保普字042号;2023年青中银西宁高抵普字035号
5 青海缘汇木雕工艺有限公司 2024年青中银西宁短借普字021号 6000000.00 128273.02 2024年青中银西宁高保普字019号;2023年青中银西宁高抵普字016号
6 青海福春医药有限公司 2023年青中银西宁短借普字012号 2400000.00 216817.03 2023年青中银西宁高保普字013号;2021年青中银西宁高抵字005号;2021年青中银西宁高抵字004号
7 中国银行城中支行 海南州玺格装饰工程中心 2023年青中银城中普长借字第049号 1120000.00 49455.03 2023年青中银城中普最保字第071号;2023年青中银城中普最抵字第101号
8 中国银行城东支行 青海金门牛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青中银东长借字第006号 2899670.11 47932.23 2024年青中银东抵字第013号;2024年青中银东保(个)字第013号
9 青海顺兴和中药材种植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青中银东短借字第004号 1000000.00 102609.89 /
10 中国银行海南州支行 青海岭嘎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青中银海南中长借字第015号 8000000.00 209991.86 2024年青中银海南保字020号;2024年青中银海南抵字030号
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海东分行 西宁金之梦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青中银海短借字12号 7998032.67 239836.64 2024年青中银海保字20号;2024年青中银海抵字21号
12 青海宝睿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青中银互短借字第001号 6994744.19 235881.11 2024年青中银互保字第001号;2024年青中银互抵字第001号;2024年青中银互质字第001号
13 青海世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青中银海中长借字23号 5329913.92 294432.86 2023年青中银海保字36号;2023年青中银海抵字45号;2023年青中银海抵字46号;2023年青中银海抵字47号
14 青海江南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青中银海中长借字05号 1776500.00 50790.42 2024年青中银海保字07号;2024年青中银海抵字08号
15 青海鹏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3年青中银海中长借字29号 1404000.00 30043.94 2023年青中银海保字54号;2023年青中银海抵字68号;2023年青中银海抵字69号
16 青海有义工贸有限公司 2024年青中银海中长借字21号 490000.00 16247.45 2024年青中银海保字29号;2024年青中银海抵字30号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8月25日(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青海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转让基准日后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行青海省分行联系方式:
郭萌萌 0971-4911681、薛思芸 0971-4911737
中国信达青海分公司联系方式:
张浩华 0971-8123621、马丽源 0971-8123645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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