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禹征补告[2026]第1号
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位于褚河街道肖庄社区、宋连社区。
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5734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5734公顷(耕地面积2.5721公顷)。
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用地建设行为。
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执行,标准为106.35万元/公顷。
(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标准为66万元/公顷。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依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许政[2025]12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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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禹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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