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军旅生涯
孙云彩
第1节—第9节(略)
十、难忘在部队做群工的日子
1974年那年,我正在汽车部队基层连队任排长,突然一纸调令,调我到团政治处任群工干事,工作任务的突然转换,一时让我无所适从,只有打起背包到团政治处报到。
因我们汽车团当时是一个新组建单位,团部和各营、连临时分散驻在四川省乐山、雅安地区的一些县市。团部就临时驻在乐山地区的丹棱县县城一座寺庙内,相传寺庙始建于宋代,为祭典圣人孔夫子而建的文庙,明代修建时又增建了武庙,两庙合一故称之文武庙,在中国寺庙史料记载里也是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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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团政治处驻地)
文武庙前有一块较大的空地,空地右侧一排厢房,庙门前9个步行台阶,寺庙由大殿、二殿、厢房等3个院落组成。团司、政、后机关分别驻大殿、二殿、厢房3个院落,政治处驻在二殿院落内的房屋里。院落内四、五棵腊梅树,每到冬天下雪后,腊梅花破雪而出,腊梅破雪而出,傲骨铮铮,绽放着冬日里诱人的芳香。
政治处主任张金春、副主任霍申接见了我,安排我和徐志新书记一个办公室兼卧室(为政治处办公室),室内一部黑色磁石电话机和白色文件夹安放在靠窗户一侧对放两张办公桌面上,里侧对放着一张硬板床和一个文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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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政治处部分战友合影 后排右二为作者)
1975年初,丹棱县委在县大礼堂召开一年一度的全县农业学大寨生产动员大会,大会代表来自全县各公社、县直各单位、各系统及驻军。担任政治处群工干事的我作为驻军代表应邀赴会,被安排在大会主席团就座。大会热烈而隆重,在强烈的聚光灯下,我代表当地驻军宣读给大会的贺词。
在主席团坐在我右边的是一位女同志,据说是位老红军家属,大家都亲切地喊她张婆婆,在丹棱县商业局上班,年龄50来岁,她作为商业战线上的代表(具有双层身份),她不施浓妆,不着华服,从她身上可以看出,由内而外散发着知性美和岁月沉淀的成熟淡然,体现出女性“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高雅。
几天会议的接触,与張婆婆就熟悉了;一次聊天时,她说“我是商业局的,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我不好意思地说出“能帮我买块上海牌十九钻的手表吗”,她爽快地答应我,说“要几块”,“要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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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钻上海牌手表)
拿到上海牌手表后,心中说不出的喜悦!真是望表兴叹,这是我提干后首次购买125元19钻上海牌手表,(在当时19钻上海牌手表对大多数人而言还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直到现在那块上海牌手表我还保存得完好无损,有时还拿出来欣赏一下,上满发条放在耳边倾听清脆的咔嚓咔嚓机械转动声,瞬间让我跳动的心释放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喜悦。
为期三天的大会胜利圆满结束,代表们返回了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了春耕春播农业生产高潮,我团也加大了对地方春耕春播生产支持力度。
1976年春季,丹棱县修建东风水库工程施工时,我团主动与该县联系,派车辆、捐物资,多次组织动员团机关全体人员奔赴东风水库施工现场参加助民劳动,受到丹棱县党、政、人民群众的表扬和称贊。
我团在丹棱县驻军7年间,军政、军民关系融洽。未发生过军政、军民不团结和违法违纪的事件。据当时上报的统计数据,全团每年参加助民劳动约350人次,支援地方出车约260台次,走访、回访、听取党政机关、人民群众的意见约30次,重大节日邀请地方党政机关、人民群众代表参加军政、军民座谈会约10次,有时还专为地方放电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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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部电影组为地方放映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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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部战士与驻地小朋友的队日活动)
我团自组建后的前两年时间里,承担着西藏昌都地区民用物资运输任务。践行着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气候条件恶劣,雪崩、塌方、泥石流等灾害频发的川藏公路上,以人民利益为念,急人民所急,帮人民所需,好人好事层出不穷。为西藏昌都地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密切了军民关系,充分体现了军民鱼水之情,受到地方党政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后来,根据形势需要,全团由民运转为军运,常年奋战在地势艰险、路况复杂的三千里川藏线上,从建团到1985年底裁军撤编15年间,汽车第27团因翻车牺牲22人,其中营职2人,连职3人,排职1人,战士16人。原二营营长杨信,1968年入伍,原籍河北省人,执行战备物资运输任务行至昌都达玛拉山翻车而牺牲。原宣传股长刘志承,1962年入伍,原籍河北省承德市人,执行部队集结运输任务中,在泸州翻车而牺牲。原一连指导员高合先,1965年入伍,原籍云南省人,执行战备物资运输任务行至巴塘境内,翻入金沙江而牺牲。原一连指导员李长春,1969年入伍,原籍河南省新郑市人,1974年9月在四川省天全县境内因抢救打捞车辆而落入青衣江的两名战士当场牺牲,部队为其追认烈士,荣记二等功。
有的战士连人带车翻入深山峽谷而牺牲,有的战士翻入金沙江、大渡河,被波涛汹涌的激流冲走而牺牲。还有一名战士在然乌湖翻车牺牲后长达一年多时间,在下游70公里处发现曾系在身上的军用腰带,而遗体至今也未能找到。
我作为团政治处群工干事第一次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是在1975年7月上旬的一天。某连油罐车在理塘与义墩间,因翻车等原因牺牲1名四川籍战士,与死者同年同乡入伍的亲戚,将尸体装入油罐车底端外侧下方准备拉回原籍埋葬。
团部得知信息后,立刻派司令部副参谋长刘清良和我及后勤处宋助理员,乘坐团3号指挥车,从丹棱县出发昼夜兼程前往理塘兵站堵拦。凌晨两点车行驶到折多山垭口下坡两公里处时,听到扑哧一声,小车左后轮胎没气了,在寒冷的折多山上更换了车胎后继续紧急赶路。
第二天中午两点左右抵达理塘兵站,载着牺牲战士遗体的油罐车正准备从理塘兵站驶出,我们将车拦下,对与死者同年入伍的亲戚进行批评和劝慰,讲明部队对因公牺牲战士善后处理工作的规定(遗体须在当地安葬),同时也征求其对死者的处理意见。经与理塘兵站协商后,将遗体暂放在兵站为我们安排的宿舍内;并分工由宋助理员负责与理塘县武装部联系1套新军装、被褥和棺材,我负责联系理塘县民政局及烈士陵园安葬的相关事宜,通信员和司机及死者亲戚看守遗体,在理塘兵站同志的积极协调帮助下,相关工作进行得较为顺利,在理塘县烈士陵园为牺牲战士举行了葬礼。
第二次善后处理工作是1975年9月中旬的一天,某连在西藏昌都达玛拉山翻车致死的上海市宝山县籍李姓(名字记不清了)战士。汽车27团驻昌都工作组在安葬其死者的同时,向团部发了紧急电报:死者同乡入伍战友将翻车致死的信息已告知其家人,多名家人正准备来部队;团里即刻派我赴上海市宝山县做善后工作。赵政委让我顺便搭乘来我团检查工作回新津兵站部首长的小车,赶赴双流机场乘机飞沪,当时乘机要有师以上单位证明,以及职务、气候等诸多条件限制和各种繁琐手续,由于时间紧急,我放弃乘机选择坐火车赴沪。
抵达上海市宝山县,即刻与宝山县武装部取得联系,与县武装部齐科长和公社相关人员一起赴死者家里做善后处理工作。死者家庭位于上海市宝山县较为偏僻的农村,因同年入伍老乡将其死亡信息提前传告家人,家庭成员已陷入悲痛之中,七、八位亲属随时准备去部队,经地方相关部门劝阻后暂缓行动。
我们到死者家里后,首先表示慰问,并介绍死者在执行任务途中不幸身亡的经过,家庭成员,很难接受亲人死亡的现实,对部队态度很不好,甚至对死因产生怀疑。经多次做解释工作,死者家属态度慢慢冷静下来,提出追认死者为烈士和共产党员、召开全社范围内追悼大会、由部队致悼词、给予经济补助等要求。
经多天多次慰问,辅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和反复解释國家政策及部队规定,渐渐得到家属成员的理解。经部队、家属、以及地方民政部门和公社半个多月的协商工作,达成均能接受的善后处理意见。
根据中國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相关之规定,将死者定为因公牺牲,部队一次性给以抚恤补偿金180元,(汽车27团又增加补助费80元),共计260元;其他优抚均按国家政策和当地规定予以补助和照顾;在公社礼堂召开追悼会,由其公社和大队部分人员参加,我代表部队致悼词(由于当地听不懂我的普通话,我宣读完之后再由公社相关人员用上海地方方言再宣读一遍悼词)。最终,做到了部队、死者家属、地方民政及相关部门三满意,其善后工作处理结束。
第三次善后处理工作是在1983年7月上旬,当时我已是团司令部管理股协理员,与5连河南省许昌市籍一名班长一起将某连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因翻车而牺牲的河南省邓县籍战士骨灰送回原籍。
邓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邓县南部与湖北省接壤。抵达邓县后,住宿于县委招待所,随即与县民政局联系处理其善后工作。当地民政部门不仅拒绝接收骨灰,而且态度很不好,说“我们将活生生的人送至部队,你们部队却给我们送回一盒骨灰”,加之牺牲战士的父母不听劝解,已去部队,导致善后工作异常难做。
经与县委招待所协商,将骨灰暂放在招待所内(当地有风俗不让在屋内存放骨灰,只能秘密存放)。又经多次反复与民政部门接触做工作,民政部门的态度有所改变,但是善后工作只能等到家属从部队回来后方能处理。5连班长回许昌休假,我则继续留在邓县。
当时正值炎热季节,夜里让人热得睡不着觉。一天晚上,天气闷热,为防止蚊虫叮咬,睡觉时放下蚊帐,忘了关闭电扇,对着吹了一晚上;早上起床时,全身僵硬,四肢无力,我吃力地绕县城跑了两圈,汗流浃背,身体才算是恢复了常态。
在邓县等了40多天后,牺牲战士的父母才从部队返回邓县,经过其父母、地方民政部门、部队三方的反复沟通协商及大量说服工作,民政部门才同意接收牺牲战士的骨灰在当地安葬,其他均按照國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处理,善后处理工作结束。
(注:文中插图均由作者提供)
作者简介:
孙云彩:河南省鹿邑县人,一九六八年二月入伍,曾先后在原沈阳军区陆军某部汽车连、成都军区汽车部队服役,后退伍到地方工作,退休后闲暇之余,喜欢写一些军营工作、生活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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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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