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的景德镇寒风里,胡女士捏着那份薄薄的抗诉驳回通知书,指节泛白。面对新黄河记者的镜头,她声音没抖,话却像钉子扎在地上:“抗诉没成,但我不会停,我儿子、儿媳和没满一岁的孙子,不能就这么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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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景德镇被撞案家属将坚持申诉#的消息,让沉寂半个多月的案件再次炸上热搜。
要知道1月9日一审宣判时,“撞死三人判死缓”就已经引发全网争论,如今家属抗诉被驳,更让网友们的疑惑堆成了山:这起从交通肇事罪查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子,到底藏着多少法律门道?
一场口角引发的灭门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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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拨回2024年10月2日傍晚6点多,景德镇昌江大道的晚高峰正堵得水泄不通。31岁的胡某抱着快满周岁的儿子,和妻子王某某往父母家赶——谁也没料到,死亡正以三倍限速冲过来。
驾驶电动汽车的廖某宇,这会儿正跟同车人因为琐事吵得脸红脖子粗。红绿灯刚变绿,他直接把电门踩到底,13秒内车速就从0飙到129km/h,要知道这段路限速才40km/h。
同车人吓得连声劝阻,可廖某宇像没听见,直到看见过马路的一家三口,才慌忙踩刹车、打方向——但100多码的速度下,一切都晚了。
不满一岁的孩子当场没了气息,胡某夫妻经抢救也没能挺过来。三条人命,毁在一场莫名其妙的争执里。廖某宇倒是没跑,当场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警方查了一圈,排除酒驾毒驾,直接认定他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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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里的“罪名拉锯战”
这案子的司法进程,比昌江大道的晚高峰还曲折。2024年10月3日,廖某宇因交通肇事罪被刑拘,可半个月后检察院直接升级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这一下性质就变了,前者是过失犯罪,后者可是故意犯罪,最高能判死刑。
廖某宇显然不接受,死活不在逮捕书上签字。等到2025年4月开庭,他更直白:“我顶多算交通肇事,不是故意害人。”庭审没当庭宣判,之后案子又因为“重大复杂”,经最高法批准延期了三次,一拖就拖到2026年1月。
1月9日的判决下来,法院认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给了个死缓。理由有俩:一是廖某宇属于“间接故意”,不是真想杀人;二是他案发后没逃,算自首。
可胡女士一家根本没法接受:“间接故意?明知晚高峰超速会死人还猛踩油门,这不是故意是什么?自首?撞死人不跑不是应该的吗,怎么还成了减刑理由?”1月14日,家属提交抗诉申请,没想到12天后就收到了驳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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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到底卡在哪?
这案子的争议点,说白了就是两本账没对上——法律账算的是“情节”,民心账算的是“人命”。
法院的逻辑挺清晰,景德镇中院专门发了答疑:廖某宇跟受害者素不相识,撞人前还踩了刹车,说明不是真想杀人,只是“放任结果发生”,这就是间接故意。
至于自首,法律规定“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就算,他辩解罪名是“对行为性质的看法”,不影响认定。
但网友和家属的疑问更扎心:限速40开129,跟在人群里扔炸弹有啥区别?华东政法大学沈亮教授解释过,间接故意是“死不死都无所谓”的放任态度,量刑时会考虑主观恶性,可三条人命的代价,真能靠“没主动想杀人”抵消吗?
更别说廖某宇早就知道自己车加速快,还在景德镇生活多年,不可能不清楚昌江大道晚高峰有多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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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被驳不是终点
1月26日抗诉被驳回后,胡女士说得很明确:“申诉的路再难也走,就算刑事部分不行,民事赔偿也得追到底,一分钱都不能少。”
目前廖某宇没上诉,案子已经进入江西省高院的复核阶段,但家属的申诉材料已经在准备了。
其实这案子不止是一个家庭的悲剧。网友们争论的,本质是“情绪失控搞危险驾驶,到底该付出多大代价”。要是“超速杀人只要不跑就能免死”成了潜规则,那马路上的“移动炸弹”只会越来越多。
胡女士现在每天都会翻手机里的全家福,照片上小孙子笑得眯着眼。对她来说,申诉不是要“以命抵命”,而是要让所有人知道:把马路当发泄场,漠视他人生命,必须付出该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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