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广西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正式上线,桂林、贵港市通过云闪付app率先开放补贴申领。1月26日15时13分、15时33分,桂林市、贵港市分别产生首笔汽车置换补贴申请,成为广西汽车以旧换新“国补”首单,最高2万元的购车补贴,助力市民轻松实现车辆更新换代。
广西汽车以旧换新全面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补贴政策:
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在保持2025年最高补贴上限不变的基础上,将定额补贴调整为按车价比例进行补贴,既提升了政策公平性与精准度,又通过新能源汽车更高补贴比例,助力汽车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其中,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比例为12%,最高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比例为10%,最高1.5万元。
延扩报废更新旧车补贴时间。旧车补贴范围在2025年政策范围基础上延扩1年。符合条件的汽油乘用车旧车范围从2012年6月30日前扩至2013年6月30日前,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从2014年6月30日前扩至2015年6月30日前,新能源乘用车从2018年12月31日前扩至2019年12月31日前。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享受补贴红利,充分释放汽车以旧换新消费潜力。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规范补贴参与秩序,政策规定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规范新车发票开具地与注册登记地要求。2026年广西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提交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且应在广西区内开具或办理。此外,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2026年广西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将按照“先领补贴资格、再报废(售卖方式转让)旧车和买新车”模式实施,即消费者先行通过云闪付app活动专区领取补贴资格,再报废(售卖方式转让)旧车和买新车,提供更好参与体验。报废(转让)旧车和买新车不限定先后顺序。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支持4次补贴资格申领,每位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类只能选择其一,且只能享受一次)。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前,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置换旧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值得注意的是,在未取得补贴资格的情况下,个人消费者先行完成报废(售卖方式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等行为,可能无法享受相应补贴,个人消费者自行承担因补贴资格获取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据悉,广西在上线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同时,将结合春节前消费旺季,组织汽车流通行业协会、汽车厂商、经销商等,开展汽车促销、新能源汽车下乡、汽车“五进”等活动,配套厂家让利、金融保险优惠、后汽车市场体验等福利,让更多消费者便捷享受政策红利。
来源:广西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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